文/高 旗
小时候,我家在乡下居住。在六七岁的时候,就开始和村里的同龄伙伴们“打恋恋”。
村子东侧有个大水坑,这是每年家家户户盖房脱坯、扒炕抹墙,都在这里和泥取土。天长日久,就形成了一个人造“水塘”。
大水坑几乎是常年不枯干,逢到雨季,村中排出的积水也全都淌入水坑。有时,水坑里的水深可达3米多。于是,大水坑就成村里的一处别致“景观”。
由于水量充足,妇女们洗衣拆被也到这里,免受到去井台挑水之劳;各家的鸭鹅也来此嬉戏,乐不思蜀;孩子们到这里夏天洗澡、冬天玩冰的,更是留连忘返……
给我留下深刻记忆的,是在大水坑的沿上用铁夹子打鸟和捉青蛙。
当春天来临时,南方的各种候鸟陆续来到北方。有许多小型鸟类,中途降落在村边大水坑边上来饮水寻食,稍作歇息。看见一群群颜色各异的鸟儿,纷纷相继而至,这可乐坏了我们这帮小伙伴们。于是,大家回家拎来铁夹子,开始在大坑沿上“排兵布阵”。熟练地把铁夹子埋在土里伪装好,仅将拴着机关上的虫子露在外面。鸟儿们落下后本意去喝水,可一旦看见了那只蠕动的虫子,当然决不放过,一口叼下去,瞬间大祸临头,至死还不知咋死的呢……
我和村里的小伙伴们,每次夹鸟收获,都是以本人的铁夹子数量,来决定夹住鸟儿的数量。就在这些小型的候鸟们途经我们这里的几天时间里,我们这些小伙伴们,每人大约有近百只的鸟儿“入账”。当然,这些遭灾的鸟儿,一律成了我们的“烧烤大餐”。
另外是,在大水坑里捕捉青蛙。在雨后天晴时,有大量青蛙的集聚在大水坑周边的蒿草丛里,青蛙们多为雌雄相会或下水产卵,这就为孩子们捕捉它们提供了便利。大家捉青蛙,更多的目的就是吃它们的大腿肉。把青蛙扒了皮,去掉内脏后成了“白条”。然后把盐粒塞进四肢的肉里,用窝瓜叶子一包,再放在灶膛的火里焙烧。待窝瓜叶子烧焦后,青蛙的肢体也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了,吃起来又香又脆,那滋味,和现在的路边的烧烤不相上下。
还有,村外远处的草甸子,也是我们反复光顾的地方。我们在那里找鸟窝、掏鸟蛋、套野山雀……每次都有颇丰的收获。
我和伙伴的“猎取”行径,现在看来,完全是乱捕滥杀、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可在50多年前,对我们这些孩子的行为,家长们都会不以为然地认为是孩童时期的正常“玩法”,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暗宠”着。因为那时候生活条件艰苦,食物匮乏。孩子通过捕鸟掏蛋抓青蛙,来补充体内所需的蛋白质,也是家长们无奈的默许。但是,有一点,家长们的要求是一致的:不许孩子们对屋檐下的燕子窝和燕子们下手,说:捅燕窝瞎眼睛!孩子们都怕“瞎眼睛”,从不敢越雷池一步的。
回想自己小时候,为满足个人的“馋瘾”,而肆无忌惮地“屠杀”鸟类和青蛙,当时还觉得沾沾自喜的。现在来看,这是多么残忍和可耻的行为!庆幸的是,那些鸟类们的群体庞大,繁殖力超强,它们的种群数量至今有增无减。更充分说明了,我们现在的保护环境的意识增加了,环保的法规健全了,环保的力度加大了……
如今,我经常指着落在树上的小鸟们,对外孙说:“这些小鸟是多么可爱呀,我们要好好地爱护它们……”其实,我内心在说:“鸟儿们,对不起……”
我只能这样说了。权当是对自己小时候的不当行为,来表达一下内心的忏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