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即是原罪

    断断续续看了王小波的《黄金时代》,听书评的时候,有人说,不同即是原罪。突然觉得感同深受,我的社会属性必然决定我需要走的轨迹,而我还没能力抗争。

也无所谓抗争吧,在年轻的时候,总是在想人生的意义。于是时而踌躇满志,时而庸庸碌碌,后来,在一本书上看到,大概的意思是在于体验,品味不同的况味。

比如

30分钟前的我,在办公室等待模型发布上线,等待技术修完bug~

20分钟前的我,和同事明目张胆在办公室吃榴莲,

10分钟前的我,开车路上听到了一首很好听却不知道名字的歌

而现在的我,静静地坐在这里。

其实,很久没有写过文字了。毕业以后,习惯把所有的情绪丢在风里,倒进酒里。很难得有平静的时间段,告诉自己。看多了鸡汤,会觉得厌烦。就像上学的时候写的命题作文,总围绕着一个主题发散,看了开头便也了解了中心思想。

觉得人的意识是件虚无缥缈的东西,怪不得说,人是会思考的芦苇。除了物质形态不同而言,只有意识才会让每个人有所不同。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同即是原罪了呢。大概是每个意识必然带有的不同属性,而道德跟法律恰恰规定了一条底线。

很久之前,跟柴老师讨论过先有法律,还是现有道德的问题。天知道,我们为什么会讨论这个话题。我坚持认为,法律是所有人道德的集合,是同质化的结果。以多数人的意识统一为法律的准绳,而柴老师坚持认为法律与道德,是规范人的行为不同范畴的标准。大概,我们的不合适,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一二。

说远了,反正我也是意识流派。

不同即原罪。细想很深奥,看你从哪个方面解读了,从哲学层次来说,规律是客观存在,并且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另一方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又觉得了事物的多样性。

谁知道呢,谁知道我大晚上不睡觉想些什么有的没的。今天终于发布模型上线了,心累。

最近看到有一句话说,写日记吧,它所带来的影响比你想象得多得多。其实也是,除了意识,我与旁人并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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