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姐是老板介绍的保险员,据杏姐说,以前老板家生意的保险都是在她那里买的,而且她什么保险公司的都可以买。由于一开始她给我推荐的,经我自有资源对比后觉得偏贵,且我把别人报价保险细则与她给我的方案比较,甚至是了解、请教(当时第一次接触团体险)的时候她还出言不逊说别人不专业,所以我对她印象不是特别好。
经过一大圈的对比与方案筛选后,最后确定选择我身边一个业务员那争取到一个保额高且性价比最适宜的保险,当时我是把方案的条款用表格列出对应保额,一目了然,包含50元的免赔额。但让我比较失望和寒心的是,老板要求保险要在杏姐那里买!(老板是有把我写的纸质版方案拍照给杏姐)
今天出了一单小工伤,马上告知保险员杏姐,夜晚员工把医院所有单据传给我,一看,65元!我想着,按50元免赔就是只能报15元了。
与杏姐确定时,对方直接发了保险合同我,圈出免赔额,在最后一行的特别约定,有细小字里写明“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就是说,合同最后签订的保险免赔是100元!
顿时意外又有点恼火。问回杏姐,当时我的纸质版方案写明免赔额是50元!
杏姐说,叫我问回当时给我报价的业务员,我把聊天记录给她(聊天记录上业务员说明免费额降到50但收费不变),杏姐给我回复就是这个报价不是她的是交叉业务的,然后就很硬气地说现在是下班时间,明天再给我看条件。
后来我翻阅前面聊天记录,发现当时她给我的合同的确是这样,只能怪自己当时没有看清楚下面的条款,把注意力主要核对到中间框格的保额项目。无奈至极。
原本还挺恼火的,犹豫了一下,还是要给老板电话说一下情况。老板听了我说大概,没多大反应,也没多吭声。
夜晚跟KB喷喷不平地说起此事,心情有点暴躁。
KB安慰我说经一事长一智,叫我换个角度看问题,损失钱的是公司,相当于公司花钱买了我这个教训,我自己以后知道怎么避免这些坑,还好老板也没说什么,如果是我自己做老板,这钱就算割自己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