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亦师亦友的业内人士建议我,专攻婚姻案件,理由是,我懂心理学,温和会劝人,处理感情问题肯定得心应手。我贼笑:“往和好里劝?算吗?”
人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
小邓律师受传统思想影响,每次有婚姻案件咨询,都往好里劝。不知道是小邓律师心理咨询方面的功力太深厚,还是小邓律师天生是婚姻案件的绝缘体,最后,大家都和好了、和好了、和好了……
执业六年多,虽然咨询的很多,但小邓律师居然从没有办过一件离婚案件。去年收了一个,办了委托手续,因为结婚后已分居近二十年,婚姻已名存实亡。折腾了几个月,最后,还是解除了委托。因为当事人太磨叽,反复无常,总在离与不离之间纠结,案件根本推不动,而我成了随时待命的树洞,憋屈!果断把律师费给她退了。
再后来,小邓律师暗下决心,再不接离婚案件。可总有人咨询要离婚,怎么办?
如果夫妻双方我都认识,估计他们就是来消遣我,找我劝架的,我只需要把律师费往高了报,两边一竞价,发现请律师不划算,也就和好了。
如果只认识一方的,找我咨询,我先劝一劝,劝不动的,就给她(原谅我,离婚只有女方咨询我)拟一个离婚协议,让她自己去找对方签字。结果,我发现,真的要离婚了,女方都心软,要么说对方不愿意签字,要么说孩子太小,或者说等父母怎么怎么样,反正离不了,她们也不再找我打官司。
再后来,我发现,离婚这件事找我咨询的,基本都是心理问题,求安慰的居多。真正想离婚的,绝对不找小邓律师咨询了,肯定去找有离婚经验的律师去了,比如说我们周律师,因为那才是认真找律师的范。
再后来的后来,为了避免总被咨询消遣,我便老顽童附体,给那些假装要离婚的当事人,支大招:
如果真想离婚:第一步,把离婚协议写好;第二步,找对方签字;第三步,去民政局办手续。假如,对方不愿意签字,那好,第三步前需衍生一步:趁对方将睡要睡的时候,去厨房磨刀。磨几次刀,对方不签也得签!
小邓律师我一直为自己的大招所得意,感觉自己太有才了。直到昨天,我正洗头,给我洗头的大姐跟我聊天,高兴地说她离婚了。
我很惊讶,第一次碰到离婚这么开心,还大张旗鼓地告诉我这个陌生人的,问原因。
她说,上次我在洗头时正给别人咨询,而她就在旁边,学了我的方法。原来,她老公耍了十几年的流氓,多次出轨但一直不肯离,最近,她就磨了一次刀,对方就签字了。
哎呀,真磨刀啊!原来这招还真的管用,第一次因为别人离婚而高兴。
看来,没有离不掉的婚,就看当事人是不是真的想离了。不过,有了上述大招,我注定还得做婚姻案件的绝缘体,善哉善哉!
话说,看在小邓律师辛苦憋了个大招的份上,能否点个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