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把你的手给我》第三章自取其害:应该避免的错误做法

第二节贿赂:重新思考一下“如果……那么”的谬误

1.同样会自取其害的方法是明确告诉孩子,如果他做某事或不再做某事,那么他会得到某种奖赏:“如果你对弟弟好,我会带你去看电影”“如果你学会这首诗,我会带你出去玩”

2.这种“如果……那么”的方法,可能偶尔会激励孩子为了眼前的目标努力,但是很少会鼓励孩子一直努力下去,甚至从来不会

3.我们每一句话传达给孩子的信息,都是对他们能不能变好的能力的怀疑。“如果你学会这首诗”,意思是说“我们不确定你能”

4.对于这种用来贿赂的奖赏,还有几个道德上的反对理由,有些孩子会故意犯错,好让父母为了让他们变好而提供奖赏。这样的推理可能会很快导致讨价还价和勒索,甚至为了让你跟他的“好的”行为交换,他对奖赏和利益的要求会日益增长

5.如果奖赏没有事先通知,如果是一个惊喜,如果代表承认和感激,这样的奖赏才会非常有益,非常让人开心

第三节许诺:为什么不切实际的期望会给每个人带来焦虑

1.既不能给孩子许诺,也不能要求孩子做出许诺,为什么要禁止许诺呢?我们跟孩子的关系应该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当父母用许诺来强调他们说的话的意思是,就无异于承认那些“没有许诺过”的话是值得信任的

2.如果许诺孩子去动物园玩,孩子会认为是这样的承诺:那天不会下雨,车子会在车库里,他不会生病。但是,因为生活中不可能没有意外,如果发生意外,孩子就会觉得受到欺骗,会认为父母不能信任。相信父母们都很熟悉这句不留情面的抱怨——“但是你保证过的!”父母真希望自己没有保证什么,但是后悔已经晚了

3.父母也不应该要求孩子为将来的好行为或者停止过去的不端行为做出保证。如果孩子做出保证却不是发自内心的,那么就等于他在银行签了一张没有户头的支票。我们不应该鼓励这种欺骗性的行为

[烟花]不管是对孩子的贿赂还是许诺,我们的本意都是爱孩子的,但是这种爱都是有条件的。如果你能做到什么,那么我就会满足你什么。一个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爱与被爱。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