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转让夫妻的共有股权这项行为是否可生效的主要因素有以下两个:
1.善意。主要是指接受股权一方对股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并不知情,更与擅自转让方亦无其他不可告人的协议;若接受股权方明知被转让股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并知悉此次转让并非夫妻双方协定后仍接受转让,则为非善意行为。
2.有偿。指的是支付价位合理,符合市场规范的。如果以不合理的价格接受股权转让,显然侵犯了夫妻二人对股权转让不知情一方的利益,不能视为有偿取得。
总结:并非所有的擅自转让都无法生效,在同时符合"善意"和"有偿"的情况下,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可以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