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上部并读书方法感悟
上部并不长,前后却读了近三月。主要是放假在家以及真正的阅读习惯并未建立的缘故。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一日不读书,尘生其中;两日不读书,言语乏味;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学校日常在同等阅读水准下进展较假期快很多,但考试周时也不能将读书当作鲁迅搬放松的手段(即使是小说)。所以仍需要对阅读的重要性与阅读方法作一番整理。
阅读小说应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地看完,以保持情节的连贯和便于对记忆、感受的保持与再加工。但对于一本小说或其他类型的著作,我们无法做到将所有的感受、批评都摘录、整理。一是工作量大,耗时耗力。二是其未必有被整理的价值。具体到小说这一类型,对于自己所有的书,感觉精妙有趣或感受深刻的句子可做勾画,感受特别深刻的再记录原文及感受。对于小说读后感,不必为了记录、书写感受而强行将所有感受留存,我写读后感的目的在于保持输出,锻炼形成观点的思维,并找出蕴含其中的“我“以回答”我是谁“的问题,因为自我意识很大一部分是对事物的感受、态度。因此,组织加工略微回忆后的记忆、感受并提炼、输出即可。
首先要提的是宋凡平,这个理想中的人物。他将溺死于粪池中的李光头生父托出,他在篮球场上大出风头,他富有交际能力,他在与人打架后满面肿痛下仍能对孩子们开怀大笑,他在胳膊被打脱臼后仍能对孩子们说是让胳膊“休息”了。他是一位崇高的人,一位优秀的恋人,一位负责的父亲。不知道“余拔牙”在写有关父爱的情节前是否看过《美丽人生》,两位父亲都在用美丽温和的谎言来保护孩子的童真,这样的父爱对于知晓真相的读者和观众是非常令人动容的。然后他死了,死于实现承诺的路上,被戴红袖章的人活活打死了,苍蝇围绕着他烈日下的尸体,他的儿子们却无能为力,甚至因为窄小的棺材容不下高大的身躯而只能砸断小腿以安葬。在这里不得不称赞一下余华毁灭有价值事物给人看的方法。
还有可怜的幸福的李兰。她遇到了刘山峰和宋凡平,有李光头和宋钢。她的不幸于幸都来源于男人们。刘山峰因偷窥溺死于粪坑,她以此为耻不敢上街甚至得了偏头痛。她也因宋凡平骄傲,对文革时宋凡平的“地主婆”身份甘之如饴。甚至七年不洗头,以那恶心的酸臭来昭示她于宋凡平的归属。当李光头偷窥被抓后,她被宋凡平治愈的偏头痛便又犯了。对于这种将一生荣辱兴衰皆寄于他人的做法,我持不赞成、否定、批判的态度。人生于世当成为自己,而不是某人的附庸。她又是幸福的,一方面是宋凡平等人于她的良善。另一方面,当她向他人告知她是宋凡平之妻时,是那么坚定有力。过于自我的人不太能像她这样从她人处得到如此支持。三来,不论男人们带来什么,她能分辨出是非善恶,她坚守着自己的良知度过了我们看到的一生,实现了一定程度的人生价值,最后得以善终。
第一部展示了李光头和宋钢的成长,二人的性格初露端倪,精明与正直的一对兄弟,会呈现如何的发展呢?“妈妈,你放心,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穿。”这句作为上部的结尾,我怕宋钢会做出让人揪心的事啊。
对于文革,《从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到《兄弟》上部,以我的阅读顺序而言,普通人的遭遇在这一部中是最惨痛的。好心的苏妈,男主宋凡平不必多说,可孙伟一家,前文中的施暴者受罪时,我却也高兴不起来。他的长头发只飘逸了一章,读者感受到美好时便突遭毁灭,动脉被割破,鲜血喷向了全世界,他、宋凡平,甚至宋钢也在开篇就死了。在余华笔下,或许是预设了百般盛大的死亡才创造了这些角色。创造价值,然后毁灭,他真的好会。
有人看到我看这本书,便首先将“卧轨自杀”卖弄而出。我不喜欢被剧透,我也不会先剧透。如果看到有人看自己已看完的喜欢的书,想聊聊情节的话,最好先问问他看到哪里了。这下好了,“谁将卧轨”等一系列问题将会在接下来的阅读中不断闪现了,当看到卧轨的情节时,我也将失去原有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