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我名,离婚我能分多少?-可能低于5%也可能高于95%,就看你怎么做

本期问题

所有咨询中,被问到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对方婚前购房,婚后加我名字/共同还贷,离婚时我能分到多少份额?今天我就把关于房产分割的各类常见情形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帮到您。

Q1: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婚后加了我的名字,离婚时我能分到多少?

A: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加了你的名字后,就由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一定五五分割么?那不一定。

离婚分割房产时,法官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出资贡献、婚龄长短、养育子女情况等。如果双方婚龄较短且没有养育子女,那么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贡献来分割。如题目所述,男方出了全款女方没有任何出资,其实女方能分割到的比例是非常低的。至于女方到底能分到多少比例,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范畴,本文无法给出确定答案。

相反,如果双方婚龄较长且养育了子女,那么考虑到女方对家庭的贡献,即使女方出资较少或者根本没有出资,也有可能会会五五分割。

至于什么叫婚龄较长,法律也不可能对这样的细节问题加以规定,仍然是靠法官根据个案情况来自由裁量。这里,我贴个案例,供各位参考吧,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并非每个法官在每个案件中都按照这个标准来。

在(2020)浙01民终4427号案件中,2012年5月郑某全款100万购买房屋,之后不久与孙某结婚并生育一女,2014年8月,房开公司将产权登记在郑某和孙某二人名下。婚姻期间,二人共同出资装修,且共同偿还购买房屋的债务12万元。2019年7月9日两人因感情破裂调解离婚。随后,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双方达成合意:房屋现值3373500元、装修款300000元、共同购买车位款150000元。

法官考虑到双方婚后共同偿还了购房借款12万元、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确认由郑某给予孙某房屋价款的20%作为补偿。另外,装修款及购买车位款双方均等分割。

Q2: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了我的名字,且房产证上注明了,男方有40%的产权,我有60%的产权,我们才结婚半年,离婚我能分到多少房产?

A2:离婚你能分到房屋60%的份额。你们在房产证上注明了各自比例,相当于你们以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约定了各自的产权比例,既然有了约定,离婚时就应当按照这个约定来。这种情况跟Q1的情况不同,因为你们已经约定了明确的比例,就不必再根据双方的出资贡献、婚龄长短、养育子女情况等由法官酌情分割。

Q3:男方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将房屋过户给女方,离婚时女方能分到多少房产?

A3:婚后,男方将婚前个人房产过户给女方,相当于男方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女方了。那么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婚姻期间,一方接受赠与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受赠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虽然该房产过户给了女方,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有房产。

关于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参照A1。

Q4: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将房屋过户给女方,同时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表明将房屋赠与给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女方能分到多少房产?

A4:离婚时女方能分到房产所有份额。这个情况跟Q3的情况不同,Q3中只是一般的过户行为,并没有同时签订赠与协议或者其他文书。但Q4中,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且赠与协议约定了只赠与给女方一人。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内接受赠与的财产,如果赠与协议约定了只赠与给夫或者妻中的一人,那么受赠财产就属于受赠人一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赠与协议,在变更登记的同时男方在房管局签署了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那么该房产也是只属于女方一人所有。

Q5:我们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但是只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请问房屋在结婚后是属于女方个人所有还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A5:男女双方为婚后共同生活,而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后面二人结婚了,则房产视同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离婚分割共同所有房产的规则,参照A1。

Q6:男方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女方能分到多少份额?

A6:男方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房屋会判归男方所有。不过,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房能够分到这部分的一半。为便于理解,我们举例说明:

男方婚前购买房屋,支付首付款100万元,贷款80万元,还贷款的利息10万元,那么房屋真正的成本就是190万元;婚后每月还贷5000元,结婚五年后两人离婚,此时房屋市值300万元。

则离婚时女方能分到的房屋补偿款=300万➗(100万+80万+10万)✖️(0.5万*12个月*5年)➗2。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意思,(100万+80万+10万)是房屋实际的购买成本,300万是现值,那么300万➗(100万+80万+10万)就是房屋的增值倍数。(0.5万*12个月*5年)是婚姻期间偿还的数额,用增值倍数乘以偿还数额,就等于婚姻期间偿还数额及其对应的增值。再除以2,就等于女方能拿到的房屋补偿款。

所以,如果女方想在离婚时多拿到房屋补偿款,就要尽量在婚后多还款。

Q7:男方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怎样才能把房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A7: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虽然婚后需要共同还贷,但仍然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其意义在于,离婚时如果双方未能协商一致,那么毫无疑问该房产会被判归男方而不可能判给女方,女方只能拿到部分补偿款。仅仅是婚后的共同还贷并不能将该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如何才能将其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呢?给女方加名?几乎是办不到的,因为大多数地方,贷款没有还完时是无法加名的。

此时,最佳方式就是夫妻双方签订一份夫妻财产约定,直接将该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担心即使约定为共同财产也分不到很多份额,那么就直接约定双方各自的份额,比如直接约定男方享有该房产60%的比例,女方享有40%的比例。这样离婚时就直接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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