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丽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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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经手的一次重大疾病理赔,朋友罹患甲状腺癌后时隔1年7个月成功获赔20万。
为什么是1年7个月后获赔?这里边有一个故事。
1.探病:初识甲状腺肿
2020年1月,我们去探望一个在医院住院的朋友。当时,他因体检发现一侧有甲状腺肿物在深圳某医院求诊。医生建议入院行甲状腺切除术。手术很顺利,切除一侧,另一侧保留,化验结果也比较理想。
记得去的那天,朋友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却一直面带微笑地看着我们。看到他良好的精神状态,我们才完全放下心来。朋友术后恢复得不错,5天后就办理了出院手续。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甲状腺肿】,我认真查看了其定义,认识到这是一种良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缺乏碘、碘摄入过多以及自身免疫及炎症反应等原因,都可能导致甲状腺肿。

这种疾病要解决病因,一般采取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方法。像我朋友就是采取了“甲状腺局部切除术”,术后配合服用药物,定期进行复查。

2.投保:发现是甲状腺癌
时间来到了2021年1月下旬,正值新旧版重疾险交替之际,朋友在我的专业建议下,计划给自己及全家配备重疾险。投保前,我仔细询问了全家人的健康情况,确认有无存在住院史、手术史及体检异常项。

最后,除朋友要提供“甲状腺切除术”相关资料外,其他人均以标准体顺利承保。

2月,在拿到朋友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时,我发现跟之前沟通的疾病不一样,“甲状腺肿”变成了“甲状腺癌”,而且还多了2型糖尿病等其他的异常体况。

我的内心非常忐忑不安,我知道以朋友现在的情况很难买上重疾险。可未到最后一刻,我绝不轻言放弃。
我把朋友的异常体况整理好后,咨询了小核保员范老师,同时逐一跟多家保险公司专员沟通,请求他们帮忙进行预核保。
后来,核保结果印证了我心中的预测,重疾险和防癌险都买不了。我担心给朋友留下“拒保”的记录,果断将先前投保的重疾险撤单。

3.检视:已有保单符合理赔
4月,我在给朋友一家整理已有保单时,发现了一份朋友11年前购买的平安保单。这是一份年交保费6120元,主险是终身寿险,附加了“重疾”以及意外、医疗、残疾责任的保单。

而朋友罹患的甲状腺癌是符合其中的重疾险理赔条件的。我找到保险合同里面的【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定义是:


然后,我请朋友将相关的病理诊断报告一并提供给我。拿齐所有资料后,我把报告一张张摊在桌子上,一个字一个字读起来。
1月13日的病理诊断为“(右侧甲状腺肿物穿刺涂片)不能除外甲状腺乳头状癌”。这是第一次的临床诊断报告,未能明确确诊恶性肿瘤,不符合理赔条件。

1月16日的病理诊断为“(右侧甲状腺腺叶及峡部及肿物)符合具有乳头样核特征的非浸润性甲状腺滤泡性肿瘤(NIFTP)”。这是第二次的冰冻病理诊断报告,符合“”交界性甲状腺肿瘤“,不属于理赔范围。

1月21日的病理诊断为“(右侧甲状腺腺叶及峡部及肿物)浸润性包裹型甲状腺乳头状癌……”。这是第三次的病理诊断报告,属于恶性肿瘤范畴。

经过再三查证,我认为确实是可以申请理赔的。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还特地找了专业人士求证。
最后,团队核保核赔很有经验的黄老师以及公司医疗险部门的丘经理一一证实了我的判断。

4.理赔:全力维护保单权益
在反复确认无误后,我于4月30日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朋友。他担忧过了这么久,还能不能理赔。我将保单条款中的【诉讼时效】拍照发给他,合同中写道:

朋友是2020年1月罹患甲状腺癌的,距离现在还不到2年,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是可以提出理赔诉求的。
征得朋友同意后,我立即着手理赔事宜。在致电平安报案95511后,我确认了重疾理赔所需要的资料,并整理成目录清单,请朋友一并提供。
那会,朋友经常出差,加上工作也很忙碌,所以理赔就暂时搁置了。后来因为疫情的原因,又耽搁了一段时间。直到8月初,我拿到了全部理赔资料后,开始协助办理。
8月4日,我致电平安理赔95511正式报案。
8月15日,朋友终于空闲下来了,我代他在“平安金管家”上申请理赔。
8月17日,我去平安人寿佛山分公司柜面现场交纸质资料。
8月20日,朋友接到平安理赔电话,确认资料,理赔进度显示“已审核待通知”。
8月25日,朋友收到平安发来的短信,显示“理赔申请已完成,理赔金额20万预计2-3个工作日到账。”
8月26日,朋友告诉我已收到20万理赔款,并把理赔决定通知书发给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