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有明确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不得有“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等9种行为,更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这些规制警权的手段,都是杜绝监狱乱象的重要防线。
但令人遗憾的是,现实中,对监狱警权的规制,并不能悉数到位,甚至是“名存实亡”。翻看有关报道,张某对外实施第一轮诈骗后,一直被隔离审查,但吊诡之处在于,单独关押在禁闭室内,他还能通过手机再次对外实施诈骗,从受害人身上又骗取数十万财物。更不可思议的是,张某再次作案之时,恰逢媒体曝光黑龙江讷河监狱犯人骗财骗色,该省监狱系统正展开大检查、大整治之际。
近年来,从“洗澡死”、“噩梦死”、“洗脸死”等离奇死亡,到重刑犯从容越狱、服刑人员吸毒、伪造假资料假释、花钱赎身等乱象迭出,再到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讷河监狱犯人情色诈骗等丑闻,都真切地警示我们,即便是号称有最严格监管措施的封闭场所,也有可能沦为“法外之地”。
倘若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警权无法得到有效制约,如果整改只是敷衍应付,诸如“犯人网聊诈骗”等奇葩事件,相信不会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
“针大的眼,透过斗大的风”。对这起奇葩案件,有关方面应当顺藤摸瓜,持续追责问责。从长远看,还需要继续打好“组合拳”,不断规范监狱管理、有效规制警权,别再上演触目惊心的“监狱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