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不易,青春不难。十年前的自己,十年后的自己。试问中间间隔了十年之久的彼此要以怎样的方式去穿过岁月然后在冥冥之中相逢呢?我想唯有借助那曾经付诸笔墨的文字来使彼此在纸上邂逅这一场穿越时空的相逢。
十年,对于那不过百年的一生来说似乎尤其漫长。但对于那段在多年后回头想起的青春时却又是如斯短暂。
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让你发现光芒的机会。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知道谁是你的贵人。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刘同
似乎一提到青春就会顺带着谈起孤独,迷茫。仿佛青春和这几个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样。它们之间的关联就像是只要提起俞伯牙就会想起钟子期,然后再到高山流水一样。像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存在,又像是焦孟不离的共存。
永远的青春,永远的朋友。
在谁的青春不迷茫里作者不止一次的提到过朋友,那个在他的青春认知里似乎凌驾于一切的友情。 在那篇朋友让过去更有意义里,作者回想着和同学的旧日往事时说道。他似乎一瞬间知道了朋友的意义。
十年前的他曾将朋友定义为不离不弃彼此信任的亲人,而十年后的他却突然推翻了自己之前的定义,重新认为朋友是是能帮你弥补缺失生命缺失记忆的亲人。也许是因为岁月的凝练使作者更加的看清了一些事情的本质,懂得了旧日今夕的物是人非。
可是他之所以能有这样的定义还是因为曾经的他将那些发生过的事情借以笔墨付诸成文字,然后被十年后的自己再次读起时感叹莫名。纵然那时的他们已经物是人非,也不会妨碍他感怀那段过往的唏嘘。
大概在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一成不变的陪伴变得尤其珍贵了,所以离开已是司空见惯。在文章的结尾处意外的看到了作者时隔了六年的感言。作者说,本来想删除这篇文字的,因为文中提到的一些人也早已没有了联系。
你看,这不长不短的六年都足以令曾经的友情物是人非。甚至因此一瞬间想过删除这篇仅有的回忆,只为面对那物是人非徒留文字的现状而感到悲凉莫名。可是终究还是不曾删除,大概也是不舍。因为一旦删除,那么在下个六年后作者对这段往事便是无从忆起了。
既然发生,就得接受存在。因为他们的存在,过去才显得有意义。
难忘的青春,难忘的回忆。
在书中关于回忆作者几次谈及自己的看法,当然都是在时隔几年后再次读起自己当时的文字时才有所感悟的。在那篇因为年轻所以没有选择里,作者对那位令他一见如故的江衫姐如是说道。
因为年轻所以没有选择,只能试试。我想这更多的是因为当时迷茫看不到人生前路如何,更找不到前路的方向,所以只能且顾眼下,顺其自然。说是一种随遇而安的心态也未必不可。
只是在文中作者更多提到的还是友情,而这篇文中所提到的那些故人比之前一篇依稀还在,只是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有些人从此只适合相见不如怀念了。看吧,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切,那些感情或是变得愈加浓烈,或是变得,逐渐淡薄。
回忆是巨大的旋涡,让人无可奈何又身不由己。
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只要是在回忆中的一切似乎都变得可爱了起来。因为这些过往都见证了自己成长的足迹。那些年里的自己不管是迷茫的,孤独的,还是有些自以为是的自己,待后来的自己回首看那时的自己时也许会有些啼笑皆非,也许会怀念那时的自己。
电脑桌上养了两株薄荷,有的叶子已近枯黄,摘下来时,仍饱含清新之气,让人惊喜。即使死了,也并非一文不值。这就是回忆的价值。
一如那许多年前被我们写成文字的往事,即使在时间的流逝下记忆模糊,但只要将这些文字翻阅起来重读一遍,就可以让我们轻易的将那些遗忘的过往拾起。我想,这就是那些将回忆记录起来的文字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