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15:这家公司管理层是否具备毋庸置疑的诚信、正直态度?
公司的管理层通常远比一般持股者更容易接触到公司的资产。在公司掌握经营最高权力的人们总是有无数种方法,能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损公肥私,牺牲一般股东的利益来为自己和亲属谋利。
其中一种方法就是给自己或是自己的亲属发放远高于他们实际工作贡献的工资。另一种方法是把自己拥有的财产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或租赁给公司。
在规模较小的公司中,这种做法有时很难察觉,因为控制公司经营权的家族或重要高管,有时候买进不动产或向公司提供租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而是真心希望公司有限的运营资金能用在其他的正当目的之上。
再有一种可以让公司内部人士为自己牟利的方法就是要求公司的供货商通过某些中间商将产品销售给公司,而这些中间商的股东是这些内部人士自己,或他们的亲戚朋友,这些中间商并没有提供什么服务,但向公司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
对投资者而言,诸多损公肥私的方法中可能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最大的当属内部人士滥用发行普通股期权的权力,这原本是一种合法的方法,目的是奖励那些能干的管理人员,但某些人会滥用这种职权,给自己发放很多股票,而奖励的数量从一个公正的立场来看,已经远超于他们对公司的贡献。
当投资者面对诸多滥用职权的做法,只有一种方法能保护自己,就是将自己的资金只投资于那些管理层对股东怀有强烈责任心和道德感的公司。
“闲聊”法对于寻觅这样的公司非常有用。
如果该公司没有能满足上述十五个原则中的某一个原则,但在其他的原则上都得到了很高的评价,则仍不失为一个值得考虑的投资对象。然而,不论其在别的方面得到多高的评价,如果管理层对股东没有强烈的责任感,那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投资者绝对不要考虑投资于这样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