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约翰·列侬说过这样一番话:
五岁,妈妈总是告诉我保持快乐是生活的关键,当我到了学校,老师问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时候,我说想成为一个快乐的人,老师说我不懂她的问题,我说她不懂生活。
我爸也从小给我灌输类似的理念,因此以前写贺卡之类的东西的时候,除了祝对方身体健康,我写得最多的就是「天天开心」这四个字,希望对方做一个有趣的人。
上周末,我乘飞机在上海与北京之间做了一趟往返出行,结果往返的航班都因为天气原因延误了,被困在机场里有二十三个小时的我,只能看天上下雨,看地上飞机排队。这一切只为去见一个有趣的人,当然,也有人说,梦见一个人,醒了就该去见她。
在我眼里,有趣可以算是对一个人最高的评价了,因为它能带给人的快乐显然要比一个人的钱财外貌所带来的快乐都要持久得多。这是一种生活的智慧,它与好玩不同,好玩是浮于表面的热闹,而有趣则是一个人骨子里深藏的趣味。
我喜欢苏岑的一个观点,她说,应该去找个有趣的人结婚,因为生活会用平淡沉沦我们的热情,唯有情趣能让你跟强悍的现实打个平手。有趣的人,一碗粥也能喝出玫瑰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