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与明珠地产老总高君瑞强一起饮酒,作为企业家,他的一句话让我记忆深刻,“如果一个企业的工作重心在于强化管理,这个企业已经处于衰败了。”
提及管理,一个词汇马上就会在脑海中蹦出来,那就是“制度”。管理小的人类组织需要制度,管理大的人类组织需要法制。
但是,没有制度的万万不行的,而制度也绝非万能的。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语出《论语.为政》)
道有两种解释:一为引导,二为治理,无论哪一种解释,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约束,规范人的行为,使之达到意志和行动的整齐划一,高度统一,这就是“齐”。政指的是政令,国家层面颁布的法律条文。
格,古语中是纠正的意思,引申为推究,研究。《大学》中的“格物致知”便是这个意思。
孔子认为,如果单纯依靠国家颁布的,强制性的法律条文来实施组织治理,依靠刑律的惩罚来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使之达到意志和行为的统一,会出现一种现象,那就是组织成员遵守制度的目的,只是为了免于受到刑律的惩罚,但并不知道什么是可耻。他只是行为上被动地遵从,却没有在思想上意识到制度存在的意义。
制度是一把尺子,他产生与存在目的绝不是惩罚人,而是要告诉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什么是可耻的,做什么是光荣的。
如果用道德来管理人,引导人,以礼教,礼制来规范人的思想行为,不但会让人因为有羞耻而遵守制度,更深一层的含义会让人去思考,去探究,我们的羞耻心从何而来。
孔子的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很骨感,关于这个问题我想和孔子唱个反调。主观意志认为人性本善,将外在的制度约束与内在的道德自律对立起来,在现实管理中是不可取的。放在现实语境中实施管理,应该先建立一套制度,强制性地要求组织成员必须执行,进而再通过道德教化和思想引导,使人认知到制度存在的目的,和遵守制度的意义。
中国人讲究万事皆有阴阳两极,涉及组织管理也是如此,单纯夸大道德的约束力,容易走向以道德绑架人性的偏差,而单纯渲染制度的强悍,又会因无情而扼杀人性。所以,在实际管理中要应讲求“平衡论”,以制度约束弥补道德自律的个体差异和随意性,以道德自律缓冲制度约束的坚硬,达到组织成员从被动执行到自觉遵循的目的。
国有企业为什么建立党组织,要任命党组织书记这一职务,从管理学管理分析,就是从制度与道德两个维度看待组织管理,既确保以制度约束来维护体系秩序的稳定,又能够以道德和思想教化来提升和强化人的自律意识。双管齐下,是国有企业不同于私营企业本质上的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