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身权益这件事情,这是每位中国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权益受损之时,人们的第一反应理应是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选择退缩,既而放弃自身权益。
对于前两日的事件,看得出多数人都是明事理的,虽然有些人嘴上未表态,选择心里默默的支持,但即使是实际行动到位我也表示很感激。
试想,若是在权益受损的状态下人人都去规避,去逃避,去妥协,那么要法律还有何用?
在这手无寸铁的现实社会,我们拿什么来维护自己,保护自己?仅凭一己之力根本无法达成。这时我们是否该为自己做些什么?是的,我们要好好的使用法律武器来带给我们最大的保护,保全我们的最大利益。
是啊,息事宁人的确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态度。可在我看来那也是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那是因为面对名誉受损问题未关乎你的朋友你的家人亦或是你自己。
名誉是什么?是指社会公民的品行,思想,道德,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一个人的人格与尊严。
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人格和尊严都不再维护了,想必此人也是无颜于世也无悔。莫不是天生胆小怕事,就是认为颜面全无也无谓。
交朋友也好,做邻居也罢。文化不在高低,在于明事理。不明事理,文化再高,情商也不行。
谁在关键时刻选择维护我帮助我支持我,我就愿意为谁掏心置腹,关键时刻就不会抛下谁。
做人都是彼此的,有些人和事,看透不点透,已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