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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没有风,七点钟的太阳带着温暖和热情,那天我的城市有你,在十七岁里,与我初相遇。人群中独自美丽。
我幻想过无数个场景与你相遇,挥手寒暄或微笑示意。人说爱到深处是惧怕,怕分离,怕相遇,怕你见到的不是最好的我自己。我也害怕,因为我甚至都还没有练习好,怎样随着人群,大声喊你。
我见到你,忘了呼吸。
世界是安静的,身旁的马路,身后的钟,你带走了我听觉范围里所有的响动,你洒下了无数星星。所有的一切都在膨胀,天空,云朵,空气,路旁的树叶。我的心里有一只热气球,你看了一眼,她便升了起来,我不敢张嘴,怕一颗心,也随热浪冲到你面前,怕惊扰你。
我在人群里,远远的看着你,这中间仿佛有一条河,你在那头只撩了一捧水,那水波却遥遥的荡进了我心窝。
以前我总是想,若真有一天见了你,我也还会是最初那个虔敬自制的自己。可真的见了,这虔敬又重了一点,自制也多了几分。我开始觉得翡翠也不足以形容你,你比他温润,你比他明丽。
呵,真恨自己的贫瘠,可就算把这世间所有美好的词加注与你,你也还是我心底,说不尽的那道迷。
这人生百年,一周太短。我曾经以为你带走了这座城市的一切,可后来,当那些散落在四处的记忆碎片再次笼罩我的双眼。那一周,仿似从前四年,那一眼,是多少个夏天。
时间具有一维性,总是残酷的向前,一去不返,记忆却是善良,像棉花糖,随手一扯,就能牵出绵长的甜。“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好在佳肴鲜美,回味悠长。
你在故事的开头为我写了那样好听的开篇,就让我在结尾匆促的画一个再见,写的太慢会抑制不住想念,反正这并不是结束,她是重逢的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