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带着宿醉后的头痛,从荒诞的梦境中醒来,感受到手里捏着的一团柔软。我睁开疲惫的双眼,看着躺在我身旁熟睡的女人,她长得并不漂亮,甚至可以说很丑。经过一夜的辗转,脸上的浓妆被蹭掉,漏出了众多的雀斑,画的两条假眉也各自短了一截。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和她睡到了一起,也许是我昨晚喝了太多的酒,也许是酒吧的灯光太暗,也许是她画的妆骗过了我的眼睛……
无论如何,总之,我和她睡到了一起。 看到她牵动嘴角勾起的弧度,我断定她在做一个美妙的梦,我无从知晓她梦到了什么,但肯定是她无法实现的。在这一点上,她跟我是一样的。
她翻了个侧身,面对着我,从口中吐出了一口气,很腥,很臭,令我恶心得只想作呕。如果不是因为喝醉了酒,我是绝对不会和她睡到一起的。翻身起床,点燃一支烟,抽到一半,更觉恶心,跑到洗漱间,吐了半天却什么也没吐出来。
洗漱完毕,回到床边,捡起凌乱散落在地上的衣服穿上后,她还没有醒来,或许还在继续着她那个美妙的梦境。看了一下手表,清晨五点一刻,在北方的这个时节,太阳早已升起,阳光透过窗户慵懒地趴在我的鞋面上。 我又想喝酒了。
不愿在房间里多待,起身离开,将房门轻轻地带上,我无意打扰她的美梦,对于我们这类人来说,美妙的梦境是最为难得的。生活无形的压力,将我们压在社会的最底层,也没人能够解救。
阳光刺眼,勤劳的人们已在大街上晃动着,早餐店里刚出锅的蒸笼往上冒着气,起早的小贩推着车轮,吆喝着叫卖自己的东西,车轮碾压着的,是不可抗拒的生活,亦或是,命运。
作为一家小出版社的编辑,我的工作很清闲,当然,我也乐得清闲,虽然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及普通的工人的一半,而且工资的大多数都被我拿去买酒喝了,交完房租,口袋里再掏不出一个子儿来。
没有食欲,我的胃经过各种酒无数次的洗礼,早已变得异常强大。有的时候甚至可以一天都不吃饭,只喝酒。我在一家小出版社当文字编辑,今天是周一,所以还得去上班,虽然没什么工作内容,但是出版社还是得去的,签到次数不够的话将直接影响到我那为数不多的工资,这个月的房租也还没有交。
百无聊赖,点了一支烟,然后望着头顶的天花板发呆。泛皮的墙面上,一只蜘蛛奋力将蛛网织完后,便趴在原来的角落里一动不动,静静地蛰伏,等待猎物落网。就这样过了很久,当我以为它的这一上午都不会有什么收获时,一只蛾子一头撞了上去,再没法挣脱。
我们何尝不像这只可怜的蛾子,被生活这张巨网所粘住,逃不出去,最终被现实所蚕食。
(完)
【二】
窗外,雨。
北方的雨和南方的雨是有很大差别的,北方的雨下得豪爽、酣畅、粗犷、干脆;南方的雨则下得缠绵、温柔、纤细、持久。一如那美好的女子,都有着各自不同的风格。
只是,我已经忘了南方的雨是怎么下的,有很长时间没有回过南方了。具体是多久,我也都记不清楚了,尽管那里才是我真正的故乡。但那又如何呢,就算回去了又能怎样?
雨还没有停。
我又想喝酒了,于是撑了一把黑色的雨伞,锁上破旧的房门。街上没有行人,只有零星的车流穿过雨幕。天阴沉得让人感到压抑,雨滴打在伞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我漫不经心地朝着目的地走去。
这是一家很小的酒吧,但也是我最常去的一家。我很喜欢他家调酒师调制的玛格丽特,我喝过很多种玛格丽特,但是唯有这一杯,最令我回味。酒吧的名字叫做“酒徒”,寥寥两个字。爱酒的人,都是酒徒,酒中有属于他们的一方乐土。我第一眼看见它的时候,我就知道,它不会太差。
喜欢喝酒的人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酒徒,另一种则是酒鬼。酒鬼是不论什么酒都喝,不论什么时候都喝。一喝则不省人事,一喝则发酒疯。酒鬼是没有思想的,他们的脑子早就被酒精给蚕食殆尽。
酒鬼是没人会看得起的,甚至没有尊严。 儿时在家乡的我,见过很多脑子被酒精烧坏的人,那里的风俗是:无论有什么事情都喝酒。家里死人喝酒,结婚喝酒,建新房喝酒,无论大事小事,人一多,几个大男人凑够了一桌就开始喝,而且是宴席还没开始以前就喝,饿着肚皮喝。
有的人喝死在桌上,有的人喝成了傻子,喝成了疯子,有的人喝得妻离子散。所有人都知道以这样的方式喝酒对身体没什么好处,但每个人却都在拼命地让对方喝酒,好像这样能满足自己的优越感。
这是中国的一种酒文化。
当然,现在的人们聚在一起好像除了喝酒,也没其他事情可做了。我也经常和很多人在酒桌上喝,将自己喝得烂醉。
李白是酒徒,并自称为酒中仙,酒后的李白豪气纵横,狂放不羁,桀骜不驯,傲视王侯。这样的李白焕发着美的理想光辉,令人仰慕!
李白的生活中时刻有酒相伴,在月下,在花间,在舟中,在亭阁,在显达得意之时,在困厄郁闷之际。李白无处不在饮酒,无时不在深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只要有美酒,只要能畅快痛饮,李白甚至可以“认他乡为故乡”。
李白的诗与酒是一体的,李白既是诗仙,又是酒仙。酒可以释放真我,也可以麻醉人。据《旧唐书》记载,李白因喝酒太多而“醉死”于宣城;而按照民间流传的说法,有一天晚上李白在当涂江上喝酒,喝醉了想要捞水中的“月亮”,结果跳入江中溺水而亡。
曹雪芹也是一个酒徒,其文友在诗中说到他贫居北京西山时的窘迫景况,“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
乾隆二十六年秋天,敦敏、敦诚去西郊拜访曹雪芹,做了首《赠芹圃》,写道:“碧水青山曲径遐,薜萝门巷足烟霞。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曹雪芹爱喝酒,却没钱买,于是便赊酒喝,待卖了画再还钱。
敦敏和敦诚二人经常与曹雪芹有书信来往,交往甚密。二人每次提到曹雪芹时,都说到曹雪芹的一个嗜好,那就是酗酒。这一点是不是曹雪芹还没将《红楼梦》写完便抱病而亡的死因,我们不得而知,但喝酒无疑是导致他身体恶化的原因之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