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我写了一本书,在准备书稿的那段时间,我的编辑虽然感慨于我的自律和效率——我每天雷打不动的提供3000字以上的书稿。然而,编辑对我的文字功力表示无奈,用编辑的原话讲“口语化太严重,不适合出版”。所以编辑对我的文章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修改,一直到书籍已经印刷出版,我的编辑还是觉得没有改好。
作为一个要把写作死磕到底的人,作为一个喊出来要出版40本书的人,作为一个对自己有要求的人,我决定要好好提升自己的文字功力。于是,我买了《语法修辞讲话》这本经典书籍。
当我耐下性子认真研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情:我竟然看不懂。
列举下这本书关于区分“对于”、“在于”和“关于“的文字:
“对于”的用法,一部分是从文言的“于”字化出来的,所以有时候就只用一个“于”字。有时候“对”字的意思特别显著:也就只用一个“对”字。但是最普通的形式还是“对于”。(P104)
“在(于)”,所有的动词里头,恐怕除了“是”字就得数“在”字出现的次数最多了。“在”宁的最常见的用法是跟“里”、“中”、“上”、“下”这些方位词配合起来用,相当于欧洲语言里的某些介词。“在于”的主语很有限制,最常见的是“目的”、“缺点”等等(这些的底下用“是”比“在于”更普通)不用这些名词而用一个短语或句子形式,除了“来与不来在于你”这种习惯性的说法外,一般是不许可的。(P113)
“关于”和“对于”应该有分别,事实上也的确有好些句子是不会混用的。……究竟该用“对于”呢,还是该用“关于”?还是一个都不用?总之,以现在的用例而论,“关于”和“对于”在某些句子里还不能完全分清。(P111)
请问,你对于以上关于“对于”、“在于”和“关于”在实际中的应用了解了吗?
我硬着头皮把这本书看到了以上内容处,我决定放弃了对“文法”的精进,对此也只能对编辑报以歉意,接下来的书稿就请继续费心修改文法错误。
一个人放弃一件事情,大部分原因是觉得这件事情不太重要,或者说,他认为有更重要的事情值得去做。
与我而言,文法的辆准和传递的思想相比,思想更重班。无论是口头语言表达,还是写作表达,能够打动别人的永远都是语言所传递的思想。历史上已经有过证明,当年以华丽文风著称的班文和以严谨著称的八股文,并未传承给后人多少精神财富。与之对应的《论语》,就是口语体的文字,没有严谨的文法,然而2000多年以来,孔子的思想依然熠熠生辉。
写作的目的有很多种,我最认同的是“写作是为了改变”,把自己思考的结果用文字记录下来,让更多的人读到,让这些人因为这些思想而有所改变。思想的传递需要文字,需要文法,然而只要有基础的文字能力足以应对,就如海明成的《老人与海》,全篇都没有复杂的语句和深奥的词语,但是,并不影响《老人与海》的持续影响力。
我放弃了对“文法”的精进,我会继续“口语化”写作,我不放弃对写作的精进,我会继续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思考,我希望用我那不精准的语言传递我那热忱的思想,带给这个世界一点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