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每天挤牙膏是从底下还是从中间挤;你剥香蕉是从头部还是从底部入手;你喜欢亮丽的颜色还是钟情于暗淡的颜色;你爱吃肉还是青菜;你口味偏重还是清……
总之,一个人的习惯、喜好都是与生俱来的,都是天性使然,没有对错好坏之分,都是相对意义上的。
你喜欢的,人家可能不以为然,别人中意的你可能瞧不上眼。所以我们说求同还必须要存异,尊重差异,才能大同。
有人说幸福的婚姻不是两个人有多少共同点,而是如何处理好两个人的差异点。
本是两个互不相识、没有共同经历、没有血缘关系的独立个体,偏要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哪有舌头不碰牙、井水不犯河水的。
但大多数人能够白头偕老,不是说这两个人绝对的志同道合,也不一定两人性格、爱好、习性完全一致,有的甚至是完全相反,所谓互补。
究其原因在于二者能妥善的调和二人的矛盾,将分歧合理的化解,方能携手同行一生。
《红楼梦》里林黛玉有言:“但凡家庭之事,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
夫妻双方相处之道并非要抢占强势地位,不是凭气势、声调、甚至拳头致胜的。
而是彼此要尊重、相互体谅,包容对方的缺点不足,做到真正的求同存异。
因为夫妻之间本不关风月,而多以爱情为基础,即使开始没有也会在婚姻过程中慢慢生成。
因而以感情为纽带的关系可以更加容易的化解矛盾,并竭尽全力守护着一个家庭,道义、责任都是对各自的最好约束。
婚姻如此,教育孩子也是一样。
当今的父母都怕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还未到学走路的年龄就让其坐学步车,殊不知这对孩子有害无利。
幼儿园开始就让孩子参加各种特长班,所谓特长是某一方面确实有突出的天赋,稍加培养定能脱颖而出。
但特长贵在精而非多,多了就不是特长了,所以孩子们被剥夺了本该无忧无虑玩耍的时间。在强迫中学习哪来兴趣可言,没有兴趣就会滋生反感,会适得其反。
这可戳伤了父母们望子成龙之的拳拳之心了。都是父母们一厢情愿的“善举”,自己认为的“好”强加于孩子身上,不但扼杀了孩子的童年,还作茧自缚。
最近适逢小儿要升大班,老师要求自备书包、文具、本等,俨然一副小豆包的姿态了,爷爷奶奶给买好了各项用具。
我从自家找了一个他姥爷当兵时的军用书包,打算给他当书包使,一来大小合适,二来个性独特。
结果孩子不喜欢,问我为什么不是双肩背的,为什么是这种颜色的。我当然对答如流,但看到他的失望表情,还是心存不忍。
你自己以为好的,他人未必认同。站在孩子的角度看,东西都是别人的好,别人有的我没有,失落也是理所当然的。
心理学上证明:儿童,特别是学龄前儿童,对于事物的认识、辨别、选择多是根据对视觉有强烈感染力的色彩进行的。
鲜亮的色彩对孩子来说是最美丽。我们家的小男孩就是偏爱红色、蓝色等鲜明的色彩。比如挑选衣服他也是专挑鲜艳颜色的,暗色的不喜欢。有时还会有争执,当然对付他的理由一箩筐,最后都会迫使他顺从。
现在反思,确实孩子有喜好是好事,说明他已经对色彩有了分辨能力,但却因为与大人的观点分歧而被扼杀在摇篮里,何其悲哀。
我们说释放孩子的天性,让其回归自然,但却如同扯虎皮拉大旗,打着响亮的口号做着相反的事情。
回忆我们小的时候,没有现在的孩子那么多选择,也没啥个性,爹妈给吃啥、穿啥都是绝对服从。
我记得小时候我妈经常给我织红色的毛衣,说小姑娘穿红色好看,虽然我没少穿,也不太认可,只是无力反抗。
其实现在来看,这都是父辈们眼中的美丑观,他们生长在那个黑白灰的色彩单调的年代,多渴望生活中的姹紫嫣红啊。生儿育女了,物资丰富了,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而为了。
所以我们这一代小孩从小都是大红大绿,看着新鲜、喜庆,迎合了老一辈的口味,只是没有人问我们的意见。
长大之后,自给自足了,有一段时间我独青睐黑色,怕是对那些花花绿绿厌倦了,想低调行事,将自己掩埋。如今年龄大了又对色彩敏感了,柔和的色调也不失为高雅。
没有了父母的高压自己可以随心所欲了,历史却在这时重现了,反过来压制自己的孩子。真替那些做孩子的可怜。
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自己所不想要的任何事物,不要强加给别人。不要把自己视为恶、痛苦、灾祸的东西强加于别人。
己所不欲的施加给别人,是明显的恶,出发点就是害人,当然是不耻的,这是对别人的严重侵犯,损人不利己。
那么自己视为善、快乐、幸福的东西,难道就可以强加于人了吗?
实际生活中,更多的纷争的确起源于强求别人接受自己的趣味、观点、立场等。夫妻之间、育儿之道、人际交往等这些生活法则,甚至信仰、思想也可凌驾于众人之上。
己所不欲不能施加给别人,那么己所欲的,自己认为好的却可以大行其道,让人俯首称臣吗。
那些打着救世主旗号的征服者们横行世界,维护和平反而是和平的摧毁着,解放人民反而压迫了更多的民族,纳粹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周国平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文明人的起码道德,他反对的是对他人的故意伤害,主张自己活也让别人活,那么,‘己所欲,勿施于人’便是一个文明人的高级修养,他尊重的是他人的独立人格和精神自在,进而提倡自己按自己的方式活,也让别人按别人的方式活。”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从生存观角度,自己活也让别人活,而己所欲勿施于人则是从生活观角度,自己按自己的方式活,也让别人按别人的方式活。
后现代社会早已打破了现代理性的宏大叙事,而以更加多元、更加包容的姿态去呈现,容许有异样的声音和不同思想,也是现代文明日益开放和自由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佐证。
这是一个合理化的进程,那么我们作为文明人应该积极推进这一进程,而非遏制历史的车轮。
想想那些异己之音,夫妻的争吵、孩子的选择、他者的观点,或许只是角度不同,眼光不同,却没有对错。就像我们的喜好也并非从一而终,会随着社会环境、文化素养而改变。
所以不必强求大家的苟同,以此来确证文明的进步。
给自己一个包容的心态,于己于人都是方便。
不必执着于一己之念,换位思考一下,或许人家的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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