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明明近来有些厌恶这世界,包括她自己。
失眠时常像一头忧郁的小兽一样向她袭来。深夜,她的触角变得异常敏锐,她能听见它们生长的声音。人的触角在夜晚和白天时是完全不同的状态,白天,它们被声光击退,静静地蜷缩一隅,而静谧的夜晚,则是它们疯狂生长的绝佳时机。千万不要在夜晚故意去聆听它们,否则,睡意将迟迟不肯造访。但是邹明明不行,她仿佛有种本领,不用刻意就能听见自己触角的声音。
在触角舒展、延伸的时刻,一切都变得轻盈透明起来,辨不清是漂浮在空中还是水里,邹明明像是行走在岸上的游客,从这面“镜子”里看到了她光怪陆离的世界。
邹明明是独生女,她常常羡慕那些有哥哥保护疼爱的女孩子。但其实,她真的有一个至亲的哥哥来着。这是她长到十二岁时从妈妈那里听说的。妈妈二十三岁的时候生了头胎,一个小男孩,也就是邹明明的哥哥,他手脚细长,眼睛也细长,小耳朵粉嫩得透明,叭咂叭咂的小嘴长着厚厚的嘴唇,人中深阔,一副宽厚相。可是生下来的第七天,这孩子的哭声就渐渐弱了下去,不再表现出吃的欲望,他开始拉肚子,青色的排泄物越来越稀,及至像水一样,小小的脸却越来越黄。医生摇摇头说,没法子…在他来到这世界的第十四天,他的哭声就永远的消失了。年轻的妈妈接下来一言不发,整整在床上躺了两个月,及至她终于接受了这一事实,下床时早已瘦得脱了人形。两年后,妈妈把邹明明带到了这个世界上。因此,邹明明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弥补痛苦的产物,她想,我应该早点来的,早点来弥补爸爸妈妈失去哥哥的痛苦。
小学时,爸爸妈妈在外打工,邹明明被寄养在姥姥家,她很爱姥姥,但始终有点惧怕姥爷,因为他脸上皱纹的纹路很奇特,让她想起老虎的花斑纹。每个暑假,爸爸妈妈会接她去他们所在的Y城同住。那是一个盛产矿石的小城,人们说话时都爱尾音上扬,不管是疑问句还是祈使句。渐渐地,邹明明在那里也有了同龄的朋友,和当地人交流多了,讲话时也会尾音上扬了,直到现在,有时不经意间这个上扬的尾音就会冷不丁地跑出来。五年级的暑假快结束时,爸爸送了她一个红色和灰色拼接的运动背包,上面有一个小滑板车的挂饰,她对这个背包爱不释手。邹明明背着背包,从Y城回到老家,姥姥家的院子里槐花开得正盛,香气扑鼻,她却鼻子一酸,眼睛里就噙了两汪泪水。姥姥出来迎她,她赶忙用袖子擦干泪,假装在赏槐花。
小学毕业,邹明明考上了县城的一所公立初中,开始住校生涯,两周回一次姥姥家。 她从豆腐块似的教学楼里看天空,想家,好在有闺蜜的陪伴,才熬过了最初的不适。每周五的傍晚,操场东北角的垃圾场就会焚烧垃圾,滚滚的浓烟顺着东北风飘飘荡荡,飘到邹明明的鼻子里,让她一阵干呕,那气味里浮动着揉皱的纸张、劣等的塑料、发酵的果皮、还有乌漆麻黑的尘土。邹明明的相貌并不出众,并且周身总是散发出一股此人开不得浑话玩笑的气场,除了成绩名列前茅,受语文老师赞赏以外,似乎并无其他显著特点。 第一次有男孩子喜欢邹明明,是在初中二年级,但她以为此人寡淡无味得很,况且在这种一周一次焚烧垃圾的气味里,她也无心谈情说爱。
姥姥总是盼着邹明明回家,算着日子在观音庙前的老槐树下等她,老人有些耳背,邹明明每次回家走到槐树下,总是提高了嗓门,叫一声"姥姥",姥姥总说,明明走了之后她怪不习惯的,身边没了个嘘寒问暖聪明伶俐的小人。初二时,姥姥因病去世了,她头下枕着的是邹明明一针一线绣出的枕头,邹明明在上面绣了一只大黄狗,黄得极耀眼。姥姥出殡时,在一个背靠大山的新坟下葬,家乡的风俗,女性是没有资格上新坟的,因此,送姥姥到半路,邹明明就跟着一群女眷停在了一个三叉路口,极目四望是荒凉的山,而一千米开外,在邹明明看不到的地方,将会有一个小土包,白天伴着旷野的风醒来,夜晚听着猫头鹰的叫声入眠。当邹明明披麻戴孝跪在那个三岔路口时,她第一次体会到了麻木的无奈,她的心在抑制不住地怒号,她很想站起来拨开这一群女人,赶上那一群男人,冲到姥姥的坟头,给她撒一把新土,看看她以后长眠的地方。但她的双膝就是不能动弹,仿佛梦魇时分的噩梦。
伴随着初潮,邹明明迎来了青春的悸动。她是个很容易因为人家的一点好意而反过来付出一片真心的人。邹明明第一次对一个男生心动,对方是一个走在路上都会有女生迎面告白的男生,她知道这个人并不是她所要寻找的那一个,他只能在某个阶段填补她的空白,就像沙漠里的海市蜃楼。邹明明了解这一点,她无疑清楚地知道,他会在某个时刻突然丧失,就像生命里的其他东西一样。
虽然从小到大,邹明明的成绩都称得上很好,但其实她心底里越来越抱着一种无谓的态度。可能是小时候比许多同学入门早,在学校里一直轻轻松松,形成了一种惯性,倒不是自己的努力使然。其实,她更在乎的,是一个人的精神气质和心理状态。图书馆渐渐成为她去的最多的地方,她喜欢那里经年的书墨香,混合着阳光中飞舞的尘土味。那有一种能让人安静下来的力量。
大学时,邹明明有了第一个男朋友,那时的她,坚信“永恒并非不可能,想要它就来了”。渐渐地,有什么开始不对味。邹明明觉得她在心里给男朋友留了一扇永久打开的门,可是他在墙外徘徊,闷着头东冲西撞怎么也找不到这门在哪里,然而她不能改变这门的位置,无论怎么努力都无可奈何,因为这是她身上固有的东西,就像小鸟长了一对翅膀青蛙长了四条腿一样。
“你是不是很害怕跟人建立亲密关系?”男朋友问。
“不,我不害怕。”
“那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
邹明明想了想,回答,“我不是故意一个人的。”
男朋友一阵长久的沉默,像是要把周围所有的声音都吸入身体。
邹明明依旧爱图书馆。她的世界里只剩下了书,她只知道读书而不知道和人敞开心扉,不是不愿意,而是没有那个氛围,或者说,条件不允许。
中岛美嘉的《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曾经陪伴邹明明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夜幕降临,邹明明躺在床上,想象着明天的太阳和今天的有什么不同,一切是否都还会在原来的位置。但是,人生中,直到此刻,邹明明也从没想过死。要是去死,那就要把这一切都附加上意义,而强行寻找意义是最没有意义的行为。
邹明明决定继续活下去。或者说,这不是一个决定,而是一个自发的行为规范,“决定”这一类的字眼太过局限。邹明明,继续,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