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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思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资深宅女,平时下班后的娱乐活动除了窝在沙发上玩手机就是躺在床上看书,到点了就睡觉,基本没有夜生活。
但最近这几天,她却总是往楼下跑。
有时下班回来后还会出去三四趟,出去时手里要么拿着一袋垃圾,要么攥着一个薄荷绿钱包,而回来时会提着一瓶500ml的矿泉水。
当第四天她去楼下那个小卖部买500ml的矿泉水时,男生终于开口问她:“怎么不一次性买三四瓶,这样你就不用一天来三四趟,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陆思撸起袖子,伸出缠着绷带的左手,说:“这只手最近刚受伤了。”接着她又指了指自己的右手,说:“这只刚献完血,没力气。”
男生点点头,表示理解,说:“我可以帮你送回家。”
“谢谢你,不过不用麻烦了,你帮我送的话你就没法看店了。”虽然说出口是这番话,但陆思心里想的却是这样我就没法借口买水来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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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思是几天前在地铁站口对男生一见钟情的。
她一出地铁站就在匆匆人流中一眼看到了他。当时男生穿着件栗色外套,深黑色长裤,围着浅灰色围巾,手里提着一个复古色行李箱,在人群中四下张望。
本以为对爱情免疫的陆思,却在见到男生的那一刻,像被和煦的暖阳融化了内心那堵免疫的冰墙,重燃起对美好爱情的幻想。
男生四下张望后决定向右拐,那是陆思回家的方向,她赶紧提着包跟了上去。
巧合的是那个男生竟然是她家楼下小卖部阿伯的外甥,她听见他热情地对阿伯喊“舅舅”,又见他们像是很久没见面一时半会有说不完话的样子,就转身回家去了。
看男生之前提着行李箱,陆思觉得他应该不会那么快回去,应该还有机会再见到他。
第二天陆思去上班特意经过小卖部时,果然看到男生已经坐在里面正低着头看书,那种专注的神情让陆思更加春心荡漾,晚上下班时更是迫不及待地往家赶,想看看有没有机会再见到他。
当她再次路过小卖部时,男生似乎还保持着与早上一样的姿势动作,好像这一天的时光在他身上没有流逝过一样。
回到家的陆思却总是坐立不安,她想去认识那个男生,但却不想太鲁莽直接,走来走去一不小心就踢翻了垃圾桶,却让她有了个下楼倒垃圾顺便可以再看见男生的想法。
于是这天她来来回回倒了不下四次垃圾,把家里用不着但又总没丢的东西搜刮出来,用塑料袋装好就拿下楼。
接连四天,她几乎扔到家里实在没东西可扔了,才发现男生依旧没注意到她。她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懊恼中的她想去盛杯水喝却发现桶装水已经喝完了,但她不是立即拨打电话叫送水公司送水,而是拿起钱包就“咚咚咚”往楼下跑,边跑还边在心里骂自己是个大笨蛋,怎么就没想到去小卖部买东西呢。
可眼看着再走一步就到了小卖部,陆思却紧张得不行,刚才像踩着风火轮的双脚此刻却像被绑了千斤重的石头,寸步难行。
她深吸了一口气,攥紧了钱包,迈出了一步,对着小卖部里依旧在低头看书的男生说:“请给我一瓶矿泉水。”
男生看了她一眼,似乎没察觉到陆思有丝丝颤抖的声音,浅浅微笑着,往货架上拿了瓶水,说:“2块钱。”
陆思接过矿泉水,强装镇定,但一离开小卖部,却开始抚拍着胸口,其实她手心一直都在冒汗。
过了半小时,陆思又下楼买了第二瓶,接着第三瓶,直到买第四瓶时,男生终于开口问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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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终于知道男生的名字:范森南。
原来范森南的舅妈生病住院,需要照顾,儿女又不在身边,而范森南刚好辞职想重新找份工作,这段时间有空就过来帮忙看店,好让舅舅一心一意去照顾舅妈。
有了这次的交谈,两个人算是基本认识了,陆思去小卖部买东西的时候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和范森南打招呼,但也只是寒暄几句。
陆思越看范森南越觉得像是在哪里见过,有种陌生的熟悉感,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有次快递员把陆思的快递送错,直接丢到小卖部的收件箱里,范森南看到后就直接给她送上楼去。
三楼205。
当时陆思穿着睡衣,头发蓬乱,打开门一看是范森南,错愕得惊慌失措,赶忙用手捋了捋头发,尴尬地接过快递,并邀请范森南进去喝杯水。
范森南喝着陆思递过来的水,在沙发上坐着,陆思则一溜烟溜进房间,以最快的速度梳理打扮,三分钟后出来时已经穿戴整齐,向范森南略表歉意,并感谢他把快递送上来。
“你也喜欢看画展?”范森南的目光落在陆思挂在墙上的一张张她去看各个画展时留念合影的照片。
陆思点点头,说她是美术艺术生,很喜欢去看一些她喜欢的大师的画展。
她顺着照片墙,想一一给范森南介绍时,突然发现墙上有张照片里面有一个不小心入境的男生侧脸很像范森南,便指着那张照片对他说:“我发现这个男生有点像你。”
范森南凑近一看,发现是他去年去看的唯一一场画展,再仔细辨认那个人穿的衣服,大惊地说:“这个人就是我!没想到竟然出现在你的照片上。”
陆思终于知道为什么她会觉得范森南总有种陌生的熟悉感,原来早在去年他们就已经相遇过。
她在心里暗暗窃喜,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这次后他们两个人才算熟悉起来,因为有了共同的爱好,可以增加聊天的话题,彼此的距离也拉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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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卖部有范森南舅舅看的情况下,陆思便带着范森南在这座城市里到处乱逛,像亲密的朋友更像是热恋的情侣。
游船泛舟、看日出日落、到天台数星星甚至聊有关理想、人生这样厚重的话题。
而真正让陆思看到她和范森南有一丝可能的希望,是陆思不小心被楼下的流浪狗咬到了大腿,范森南焦急地拦下出租车带她赶往医院,排队、挂号、拿药,接连几天都亲自带她去打防犬疫苗,就连给她打针的护士都以为他是她男朋友,还一个劲夸他们两人有夫妻相。
连外人都觉得他们俩般配。
陆思也感受得到范森南对她有点超越朋友之间的关心。
比如去小卖部买东西,范森南偶尔会送她一些小零食,有次甚至送了她一朵玫瑰花,说是看见一个小女孩大冬天的站在路边只等着别人来买她手里的最后一朵玫瑰花,怪可怜的就买了好让她早点回家。
又比如有天晚上她加班,没吃饭,范森南知道后就去买了晚餐等她到10点多,结果饭菜凉了,他还特意拿到微波炉热一热,看着她吃完才回去。
这些举动让陆思第一次觉得自己在这座大城市里好像也不会那么孤单。
那天她看着他在自己家的厨房走来走去,忙活着把饭菜倒进碗里再拿到微波炉加热,戴上手套取出热腾腾的饭菜,再拿了双筷子递给她,还细心地倒了杯水让她喝别噎着,她突然有种想要从此依靠他的感觉。
但直到那天他看她吃完回去,她还是没有向范森南表明自己的心意。
陆思是个对爱情谨慎的人,有过一次失败的恋爱经历后,不敢轻易将真心交给一个无法确定对方对自己的态度的人,所以她想如果范森南也喜欢她,肯定会有所行动,所以她想再等一等。
不过就在范森南的舅妈出院那天,范森南却告诉陆思他要回到A城,面试结果出来了,他得到了一份新工作。
听到消息的陆思虽然有点难过,但还是强颜欢笑,恭喜范森南找到工作。
当天晚上范森南就收拾行李回去,陆思借口加班没法去送行,但实际上却一个人偷偷地跟在范森南后面,亲眼看着他通过安检,再默默地搭着公车回去。
当她回到空荡荡的家时,忽然就又想起上次范森南在厨房忙活的身影,又盯着墙上那张范森南不小心入境的照片看了很久,仿佛听见自己的心“咔嚓”碎裂的声音。
以前每天晚上临睡前她都会捧着手机和范森南聊天,舍不得睡觉,等到他对她说晚安,她才安心睡去,而那晚却再也没收到范森南发过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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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思知道自己是喜欢范森南的,要不然她不会在他离开后每天还总是期待着范森南能主动找她聊天。她每过几秒就看一次手机,那几天工作也是粗心大意,还差点弄错了一份重要文件,险些给公司带来不小的损失。
那天她被主管叫到办公室教训了一顿,具体说什么她却不记得,满脑子总是有“范森南”三个字飘过,就像中了范森南的毒,于是她决定去找他拿解药。直接去找他告白。
从公司出来时已经是漫天星辰,她也不顾工作一天的劳累,拦了辆出租车就径直赶往火车站。
当她急匆匆地往火车售票口处跑时,却看到了一个很像范森南的男生,那个男生向她挥手,借着昏暗的光线,陆思才看清竟然是范森南。
他还是穿着件栗色外套,深黑色长裤,围着浅灰色围巾,手里提着一个复古色行李箱,但这次确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范森南提着行李箱一步步走进呆住在原地的陆思,对陆思来说此刻的他就像和煦的光也像温柔的风。
他走到她面前,依旧露出浅浅的微笑,但却显得严肃又庄重,对她说:“请给我几分钟的时间,认真听我说完以下这些话。”
当时陆思看到突如其来出现的范森南已经吃惊得说不出话,面对他如此庄重严肃的表情,只能傻傻地点头。
“第一次看到你在一个晚上接二连三的找我买矿泉水,脸上还有像小女孩的娇羞,虽然当时看得出你在极力掩饰。那种表情多年前我曾经也有过,当时我正偷偷喜欢一个女生。”
“而当发现我们竟然在去年时就已经相遇过,更是觉得我们之间好像有冥冥中注定的缘分。”
“当那次你被狗咬陪着你到医院打针打点滴而你一不小心靠在我身上睡着时,我发现自己很想要守护你。”
“看到你熬夜加班回来时一脸疲倦时,我很心疼你,但看到你因为吃我为你准备的饭菜而很满足的笑时,我心里也同你脸上的表情一样。”
“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上你的呢?可能是当我看到一个小女孩手里拿着玫瑰花在卖,而我第一个想到的是送给你你应该会很开心的时候吧。”
范森南还说之所以不敢表白,不是害怕被拒绝,而是当时他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后就会进入异地恋的大军中,当时他的工作选择都是在A城,而前女友分手也是因为异地恋,所以与其冒险去开始一段可能没有结果的感情,不如就让回忆停留在相遇时的美好。
但回到A城的他每天却也是做什么都心不在焉,想联系她但却怕会暧昧不清耽误她,所以一直不敢联系。
但想念一个人是最难熬的,所以他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向公司申请到B城的分公司工作,来B城找她。
范森南握住陆思的肩膀,对她说:“我不想再以朋友的身份喜欢你。”
虽然当时在寒风中听范森南说完时陆思已经是瑟瑟发抖,但缓过来的陆思却还是反应很快地说了一句:“我也是。”
喜欢你的人无论多远多久都会对你心心念念;喜欢你的人也肯定会不远万里赶来看你;而彼此互相喜欢的人到最后也会像和煦的日光遇上温柔的暖风那样,凑成冬日里的好天气,相爱相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