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俱舍
1、桃花树下始逢君
三年前,南方的H大学,柳森已大四,温倩才大一。
于柳森而言,正值毕业前夕。因为离别,同窗之谊募然间变得宝贵,于是乎三五成群出入学校附近的酒吧饭馆便成了一道毕业生特有的风景。
柳森亦乐在其中,从十月初开始就卷入各种应酬之中,整天喝得醺醺然,全然不知今夕是何夕。更让人意外的是,来自爆发富二代的下铺兄弟三年多来一直对柳森冷眼相看,如今也许是破天荒地发现了友谊的可贵,接二连三地请他吃大餐。对此柳森当然是受宠若惊,但思及即将告罄的同窗时光,也就不好再计较过往,欣然赴宴。
中餐西餐,轮番上场。几次下来,下铺兄弟终于在酒酣耳热之际吐露了“心声”:要柳森代他考过英语四级,并承诺略备薄礼相酬。
“娘的!”柳森先是怔了一下,没骂出来,继而呵呵一笑,爽快地答应了他的“好意”,薄礼究竟是多少,自然不好问。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果然。推脱已不近情理,柳森能说不吗?更何况七月一别各奔东西,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相见,就当是做桩好事,积点功德吧!
在下铺忐忑不安的注视中,柳森揣着三证(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混迹于人群中,大摇大摆地步入考场,所有证件都是真的,只人是假的,为此柳森特意到理发店做了个跟证件上差不多的板寸头,还对着镜子练习了一个星期的表情,就为模拟下铺那种标志性的假笑。
才半个小时,柳森就走出了第五教学楼,迎面撞见下铺惊恐的目光。在监考老师的火眼金睛下,没有任何悬念,代考阴谋败露得格外迅速而彻底。下铺反倒没事,只是柳森却被记大过一次,同时取消学士学位和党员转正资格,刚刚过去的研究生考试顿时变得前途未卜。
这个处分像晴天霹雳击中了柳森,足以让他绝望,倒地不起。这个冬天因此格外冷冽,柳森里三层外三层地都穿了棉袄,却仍然冷得牙齿打颤。
不论如何,这个噩耗不能告诉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老父亲,不能告诉泡在药罐子里的老母亲,只能一个人苦苦地扛着。说不定,哪天中午一觉醒来,发现这一切从头到尾竟然只是个梦呢?
冬去春来,大地复苏,校园里的迎春花争先恐后地绽开了娇嫩的花苞。
细细算来,柳森已睡了百来个午觉,可是每次醒来都会有某种迹象残酷地提醒他发生过的事实,又或者说现实就是一场噩梦。柳森越发萎靡,酒成了书桌上的必备品,只为频繁地睡去。
迎春花谢,柳森也不以为意,反正宿舍四围都是,也看得腻烦了。桃园里桃花争艳,柳森提了一小瓶泸州老窖,躺在桃树下的水泥座椅上吹着晚风,一边往嘴里倒酒,任由浅粉色的花瓣飘下来落在他的脸面上,沾在他的领口上凉幽幽的像硕大的雨滴。
募然间,暮春的暖风将一串风铃般悦耳的声音送到耳畔:“hi,这位师兄,我能向你请教一下呐?这句英语用汉语怎么翻译……”
柳森一骨碌翻坐起来,一抬眼便看见了天使:一脸纯真无暇,一袭洁白如雪的长裙,一头飘舞的青丝,随风送来一种淡淡的茉莉味洗发露的芳香。
柳森以为是在梦里,揉揉眼,少女仍旧站在霞光里盈盈地望着他笑,骨头顿时酥酥地软化作了一滩水。
这便是温倩,一个大一的学妹。
世间有太多的偶然,比如这一次,柳森恰好在暮春三月的傍晚时分到桃园去吹晚风喝愁酒,温婉恰好在暮春三月的傍晚时分到桃园来温书,看似无法相交的平行线就这样碰了头。
还好,桃花树下,也算一场唯美的遭遇。
自然而然,柳森要给她翻译英语。自然而然,温倩要请他喝咖啡。
那句英语是什么句式什么内容,柳森如今全记不得,他只记得学校中门的那家咖啡厅的名字叫“I miss you”——专门为情侣或即将成为情侣的大学生提供一个私密而清净的幽会去处。
三年之后,记忆似玻璃落地而碎,但唯独咖啡馆这一块完好如新:温暖的柔光里,两人相对而坐,温倩在对面用手支着下巴,手肘支在原木色的桌面上,秀美的瓜子脸上挂着一抹浅浅的笑意,用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纯净目光痴痴地看着柳森。
柳森酒意早消,正唾沫星子四下乱溅。他讲一切可能不让温倩乏味的琐事,比如童年生活:和儿时的玩伴在河沟边筑水田插秧子,在星斗满天的夏夜打着手电筒捉黄鳝,用人字形的树杈做成弹弓打天上飞的小鸟地上跑的禽兽,砍来不知名的杂木削成陀螺……
都是些回不去的美好的往事,柳森精神极度亢奋,越说越激昂,以至于后来温倩回忆起来时说他两眼贼亮贼亮地放光。
当然,柳森也说些夸张虚假的事情,比如大约在六岁的时候,他的裤衩被人脱下拴在母猪的尾巴上,他光着腚子在后面追,小鸡鸡没羞没耻地晃来晃去——这是从一部电影里搬来的桥段。柳森还向她吹嘘他凭借一个人的力量就能轻而易举地给三百斤重的公猪放血,牛马羊猪配种这些活都全靠他一个人来完成……
在温倩眼里,不值一提的乡间小事都是远古的传说,她听得津津有味,花片儿一般娇嫩的嘴唇时而张开时而合拢,嘴角时不时地弯成一道好看的弧线。
她放声大笑的时候,柳森便看见一口齐整的白牙,恰似河滩上一枚枚洁白的小贝壳齐整地排列在绽开的红唇里,他还看见温倩的胸口上两团饱满随着笑声上下跃动,霎时间怔怔地呆了。
回宿舍的路上,柳森借着影影绰绰的树影掩护,第一次猴着胆子从后面握住了一个女孩的手。
温倩没转身也没吭声,挣了挣,就由他握着。
温倩的手掌小小的,温暖而光滑,指头柔软得跟没长骨头似的。
牵着这样一双手,柳森的心底涌起一股很温和的波澜,像有许多水草在胸膛里轻轻地摇摆。
成为男女朋友只需要几个小时,第一次拥抱却花了五天时间。那是个温暖而潮湿的夜晚,两人从H大大门对面的拉面馆出来,正准备过斑马线的时候,后面突然响起声声断喝:“狗杂种!别跑!别跑!老子剁了你,跺了你……”
柳森心里一惊,猛一回头,左侧的人行道上一阵杂沓的跑步声由远而近。
跑在前面青年满脸血污,但从着装来看大概是个学生,两个发式新潮的青年紧随其后,一胖一瘦,胖子手提手臂长的钢棍,瘦子手持明晃晃的西瓜刀,嘴里吆喝声声。
眨眼功夫,满脸血污的青年从身边风驰电掣般地跑过,顺手将温倩带到路中央。
容不得半点迟疑,柳森下意识地将她拽回来。说时迟,那时快,白晃晃的刀刃如一道闪电擦身而过,幸好只是插身而过,并没伤到皮肉。
“妈蛋!”持刀的那个青年怒喝一声,又和同伙一起穷追不舍。
三人瞬间消失在街角,柳森这才回过神来,背心冷汗直冒,再看温倩,脸色苍白大半天说不出话来。
“好险,捡了一条命!”柳森轻轻地拍拍她的背说。
温倩已经紧紧地搂住了自己,脸儿偎在胸膛上,像只受惊的兔子似的,两肩瑟瑟发抖。
也许算无声的安慰,柳森也紧紧地搂住了她的肩头,期望她能平静下来,忽然感觉有两团鼓嘟嘟的东西顶着胸膛,绵绵软软,热乎乎地像两团烈火灼烧着年轻的心脏,直烧得柳森血液沸腾——零距离与女孩接触,他还是头一次。
柳森是过来人,当然知道大一新生的迷茫与无助,而处于毕业接点的他尤显消沉落寞,所以两人一拍即合,简直可以用如胶似漆来形容,不过却仅仅限于拥抱而已。
佛经上常说“离别是苦”,两人都提前感同身受,因而爱得格外浓烈,似飞蛾扑火般决绝。
都知道,随着毕业临近,两人的眷恋将毫无着落——柳森即将远走他方,而温倩还要留在这个冬冷夏热的城市里再熬三年多,若再相逢,必已是物是人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