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拼杀直到遇到我命中的贴心人,我的他,我感到很幸福。
在上一篇《终会遇到你》中,我曾经说过我是个不怎么会打扮也不怎么打扮的人,所以现在的我,到今天我28岁了,还有人开玩笑说我是村姑,我想我是应该改变一下了,应该说早就应该改变了,我在没有遇到他之前,我也会偶然打扮,或者说自从那些所谓爱情的小插曲,大家常言的过客,刺激了我小小的心脏,我不是没有想过改变自己,也不是没有改变过,但我这个可能在这方面什么化妆卸妆之类,似乎不怎么太感冒,所以,几乎不化妆,也不懂的怎么化妆,就算有时化妆,也就是很淡很淡的那张,其实也就是画个眉毛,涂个唇彩,那可以称为简妆,呵呵,此外,我这个皮肤比较敏感,也不敢轻易捣腾,呵呵,有时候跟朋友开玩笑,你们说我现在这么丑,如果我找到一个对自己好的人,难道我害怕我变漂亮了他就不对我好了,不喜欢我呢?呵呵,正如,众美女所云:一个可以接受她最差的那一面,才配拥有她最好的一面,呵呵
在没有遇到他之前,我还偶尔收拾一下,现在,我已经升级为有时候都不洗脸,不刷牙,有时候连头发都不收拾,除非要去上班,呵呵 我已经懒到一个级别了,我也不想找什么工作太忙之类的借口,天底下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句话应用到我的身上,,实在是太恰当了,呵呵,现在每天去上班,我们领导就说,这个形象要改变,你这个样子怎么可以让别人信服你,招个人、面个试、出去谈个事什么的,首先,这个气场就不行,呵呵,为此,还特意去买了件衣服,我们老板比我大了将近8岁吧,可能是经济基础决定,她看起来就好像比我们仅仅大一两岁的样子,的确,年轻、漂亮,到现在那件衣服还在衣橱里休息,风格问题,呵呵
28年前,我一直就是“土”的形象代言人,可以这么简单的来说,从上学到工作,不论是曾经的同学,还是曾经的同事,现在的同事大多数都比我时尚,但基本上都不是那张很潮的那种类型,虽然有发差,但还不是很大,对于大街上还是商超等地方见到的时尚女郎,我也仅仅是欣赏一下而已,有时,也想过改变,也可能因为我身边比较亲近的人都相对比较保守,又开始走向原点,呵呵
今天,我28岁了,这28年之前我一直是生活中的小村姑、大村姑之类,呵呵,虽然我现在觉得很幸福,因为我终于遇到我命定的那个贴心人,我感觉好不容易,原来那个人就在未来的某一天等我发现。这对我的生活来说,是一种奢侈的恩典!我会一直都幸福下去,感谢上帝的恩典。也是一个新的开始,一个全新的开始,我要改变自己,内外兼修,我觉得我才配得这份恩典,才对得起我这么久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