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读书笔记(3)| 高加林卖馍记


作者在描写高加林去县城卖馍馍时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刻画的入目三木。

我来给大家分享几个片段。
比如,当他挎着一篮馍馍走在通往县城的公路上,看到周围赶集的农民时就想起了自己卖馍馍这事——他的心难受得像有无数只有小虫子在咬他。

比如,想起父亲临走前嘱咐他卖馍馍一定要吆喝,他的脸就顿时感到火辣辣的。他感到“吆喝”对他来说简直是自己不可能做到的事;他感到吆喝一声就像是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学一声狗叫换受辱。注意这里作者用了“受屈”。可见高加林的自尊心有多强大。

读者可以把高加林换成自己或者生活中的某个人。就一定能够体会到那种纠结、难为、无助又无奈的心情。

在第三四两章我们读者和高加林一起都被卖馍馍这事搞得头疼,以至于读者也忘记了一件事,就是高加林今天赶集主要任务除了卖馍馍,还有给叔父寄信。我想不但高加林自己忘记了。连许多读者也忘记了吧。

那么,这是不是可以从侧面反映出作者在描述高加林卖馍馍这事上刻画的太入神了,以至于读者也跟着这种气氛处于无限的纠结、苦恼之中,因而忘记了除卖馍馍之外的所有事。

高加林的馍馍没能被自己卖出去。这个结果是合情合理的。或者说,这个结果才是最“真实”的结果。

为什么呢?其实,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换成自己也是这样一位自尊心特别强的人,这馍馍能卖出去吗?当然我更希望的一个原因是,作者在故意暗示高加林馍馍没有卖掉,说明他骨子里的傲气,预示着他内心是不想回归土地的。所以才有了后来高加林又到了县委通讯组工作的故事。

但是这个馍馍其实最后还是被卖掉了。不是高加林卖的,而是最爱他的女人刘巧珍。接着再说高加林到了县委通讯组工作,这份工作真的就是高加林人生的“铁饭碗”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个“铁饭碗”最后还是被人给“卖掉”了。那么我在想,高加林的馍馍最终还是被“卖掉”了。这是不是又在预示着他最终必将再次回归土地呢。

自尊心过于强大,就容易错过一些绝佳的机会。比如卖白馍馍的高加林遇到了一心想买白馍馍的张克南妈。一个想买,一个却因为自尊心不想卖。

第三章的后半部分有一小节是关于高加林对黄亚萍感情的描述,大概意思就是:高加林回村以后每次听到黄亚萍播音的时候都会有一种惆怅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丢了一件贵重的物品,而且没指望能够找回来。这种感觉是微妙的,是难以去公开的,又似有似无。高加林深知在这个时代,农村人和城市人绝对是两个世界的人。两个世界的人,是无法有交集的。

接着这种感情又得到了进一步的“釜底抽薪”。文章中是这样描述的:“只是不知什么时候,他隐约听另外村一个同学说,黄亚萍可能正和张克南谈恋爱时,他才又莫名其妙地难受了一下。以后他便很快把这一切都推得更远了,很长时间甚至没有想到过他们……”

如果说他高加林和张克南社会地位都一样,属于城市人,那么高加林可能还有资本去嫉妒一下张克南,可是现在没有了。高加林在内心连一丝的嫉妒都没有。因为差距太大。嫉妒这个词,往往更适用于同一个世界的两个人。高加林和张克南明显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高加林的馍馍没有卖出去,但是做了一件让自己心灵上得到些许慰藉的事——跑到县文化馆阅览室看了半天报纸。这里为什么要写他丢掉今天的正事(卖馍馍),而去县文化馆阅览室看报呢?

是的,我想在这个时候,也只有“知识”才能让他找回一些“尊重”感了。

到了第四章,刘巧珍终于开始实施她追求高加林的计划了。她不识字,但是面对爱情却无比的勇敢。德顺爷爷说,“刘巧珍是一块金子。”这块金子不管是放到哪个男人身边都会发光的,都会照耀着男人走向成功的,也都会照亮她自己幸福的明天。

此时此刻,对于高加林来说,最头疼的就是他手中一篮子的馍馍了。在读者看来,当高加林这篮子馍馍确定无法卖掉之后。高加林会不会感到这馍馍想扔又不能扔,想留着却又不愿带回家呢?我想这种感觉会有的。

而解决这个问题的人出现了,就是刘巧珍。所以,真正爱你的人,一定能够知道你内心的世界是想要什么的。

能够为心爱的人做事,就是一件值得开心幸福的事。至于完成过程有多艰难这些早已被浓浓的幸福感冲淡。

刘巧珍开心得见到放学的孩子抱住就亲一口。兴奋的忘记了这篮馍馍应该送到自己的阿姨家,而不是莫名地去了集市……

刘巧珍对高加林的爱是一时冲动吗?不是。这是多年的积累,这是多年前就已经在自己内心偷偷埋下的一颗爱情种子。所以,刘巧珍对于高加林的爱是理智的。这也恰恰说明她对高加林的爱是经得起考验的。

“卖完”馍馍刘巧珍一刻不停地向大马河桥跑去,那里有她最爱的人在等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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