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之道
于已有利而于人无利者,小商也;于已有利而于人亦有利者,大商也;于人有利,于已无利者,非商也;损人之利以利已之利者,奸商也。
夫大商者,胸存纵横四海之志,怀抱吞吐宇宙之气,其学通于大道,其功接于社稷,其势籴入惊风雨,粜出泣鬼神,也正所谓良贾何负名臣,大商笑看书生,大商之经商有如伊尹,姜子牙之于治国,孙子,吴起之于用兵,商鞅之于变法,其学问之精深,道法之玄奥,意气之闳远,境界之高明。
陶朱商经明奥理,鬼谷六韬藏玄机,陶朱公著有,陶朱商经十八法,分为三谋和三略,是为人谋,事谋,物谋,货略,价略,市略。
大商之法:道与术、取与予、利与害、常与变、方与圆、生与死。
明晰: 其一,道与术。道是河,术是舟,道是舵,术是桨。无河无以载舟,无舟难以渡河。无舵则无方向,无桨则无动力。道是方向,术是方法,道是法则,术是谋略。商场上争赢取胜,方法和谋略是最重要的,方向和法则是等其次。谋略,韬略也,汉书艺文志云:谋略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伐。天下之谋略,无论相用何时何事,都离不开时谋,地谋,人谋这三则。
陶朱公著有《陶朱商经十八法》中分为三谋三略:人谋,事谋,物谋,货略,价略,市略。
掌握:其二,取与予。在经商过程中,或是日常生活中,如果利益双方得不到平衡,那么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所以说,取与予就是平衡。
洞察:其三,常与变。无事如有事般提防,方可弥意外之变。有事时如无事般镇静,才能消局中这危。
运用:其四,方与圆。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但是有时为了达到目的,却要迂回行动。直养无害,曲能有成,曲直之道即是方圆之道也。
权衡:其五,利与害。两害之间取其轻。
看破:其六,生与死,予与生,取与死。该放手时就要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