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难缠”的工伤案件,受伤的劳动者既无书面合同,又不知道属于哪家劳务分包单位,跟着包工头只干了几天就出工伤,联系总包说不认识这个人,联系分包说也不清楚这个人是谁?只有包工头能够证明是在工地上干活受伤的,其他证人全无,最终总包、分包单位、工伤认定科,斡旋了一个星期,逼我只能放出绝招,现在工伤科终于受理工伤申报了,又是有价值的一天!在此,也给工地上默默付出,只知道干活的朋友们一点警示:
1.一定要有证据意识。万一发生工伤了,第一时间想着报警或者求助拍照视频等。
2.签订书面用工协议。能签书面劳动合同一定要签,实在签不了,平时干活的时候一定要走实名制通道进入工地。
3.至少,请保存好项目的铭牌资料(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或者穿上印有总包或分包单位名称的工作服,戴上安全帽,用照片和视频记录下你在工地上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