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本小说。心里久久不能平息。
每一个新生儿都是浑浑噩噩的被父母带到这个世界上,却从呱呱坠地开始就本能的知道要找奶吃。活着本来是生物的本能。但是人类作为高级生物,除了最基础的生存,好像应该对于生命有着更多的期待。尤其是近代随着科技的发展,物质精神生活的丰富,作为一个人单纯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仿佛是一件很浪费生命的事情。你可以为了爱情活着,为了梦想活着,甚至可以为了金钱活着,但是你不能只是为了活着活着,这会让你显得毫无价值。
而作者恰恰是在序言中写到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可能真正理解了这句话之后,人就不会活的这么累了。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意义,所以不要觉得自己活的没有意义没有价值。
书中的内容一开始让我觉得很压抑,主人公富贵的一生从赌博输光了家产之后就再也没富贵过。先是富贵的老爹,变卖家产帮富贵还完所有的赌债后,倒在粪缸旁边再也没起来。老爹走之前送了富贵最后一笔财富。他变卖家产把所有的家产换成铜钱让富贵挑着去还债。老爹的做法让富贵明白钱得来不易。
富贵从变得一贫如洗之后一下子就变了个样,从每天穿丝绸衣裳到穿上丝绸衣裳觉得像是滑溜溜的鼻涕在身上。从肩不担手不提,到每天起早贪黑努力种地养活一家老小。
其实到这里我觉得还好,钱财毕竟只是身外之物,富贵没有了财物却收获了财富,不是地主之后他更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了。
不过生活的苦难是无穷无尽的。老娘生病,老婆家珍拿出娘家给的最后两个银元让富贵去城里请医生。请医生的路上却被国民党强行征兵,经历了生生死死两年后才重返家乡。回到家后却已是物是人非,老娘在富贵被抓走三个月后就撒手人寰了。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高烧变得又聋又哑。
富贵回家后儿子女儿慢慢长大。那个时代人们本来就活的艰难。原本以为一家团聚后生活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命运并没有放过这一家人。先是老婆家珍得了无药可医的软骨病,然后是儿子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老婆献血活活被抽干血而死。
读到这里我的眼泪真的是止不住的涌了出来。有庆是个多好的孩子啊,从小就知道帮着家里干活。每天早中晚三次割草喂羊,为了喂羊一天要跑几十公里的路往返于学校和家里。心疼母亲做家事太辛苦,为了不让她每次帮自己做鞋子,所以鞋子挂在脖子上光脚跑去上学。最后还为了助人为乐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就这样富贵唯一的儿子没了,家珍的病更严重了。有庆的死给了全家很大的打击,如果家珍再死了,这个家就更加的七零八落了。不过好在最后家珍挺了过来。
凤霞慢慢长大,最后经过队长介绍嫁给了偏头二喜。二喜是个实在人,父母双亡的他渴望家庭。两个人都是勤劳朴实的人,日子本该越来越好。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死了。
我真的是打心眼里心疼这个小姑娘。从小帮着家里干活,带弟弟。因为弟弟要读书一度把她送给别的人家。这个小姑娘太苦了也太懂事了。她嫁了个真心爱她疼惜她的人,刚过了几天好日子,却因为生孩子死在了产床上,可能连孩子都没看到一眼。
凤霞的死让家珍再也坚持不下去了,没熬了几个月也走了。这个勤劳宽容善良的好女人在人生的最后也看开了。她终于能松口气不用担心自己走了孩子们以后的生活了,她去下面照顾自己的孩子了。
家珍走后富贵成了孤家寡人。城里的二喜和小外孙成了生活中唯一的指望。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小外孙苦根四岁的时候,二喜因为工地的事故也死了。从此富贵和苦根相依为命。
苦根机灵聪明又懂事。从小就知道帮外公干活。一直长到七岁,却因为生病时,富贵心疼他给他做了一盘豆子,被豆子给撑死了。
富贵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也在被生活蹉跎的白了头发弯了腰。原本以为所有亲人离自己而去后自己也没什么日子可活了,却意外的过了十几年仍然在世间受苦。
读完整本小说心里真的是太不是滋味了。人活着好像就是来人世间受苦受难的。人真的是很脆弱。财富的消失,病痛的折磨,家人的离世都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但是人又是很坚强的,经历那么多事情,大多数人还是会向前看,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