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必须是全面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深刻论述和全面部署。二十大报告对于乡村振兴的论述,内容全面、言简意赅,既论述了推进乡村振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又全面部署了当前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抓紧落实的各项主要任务,为各行各业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如何找准自己的位置并做出贡献,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和基本遵循。
报告首先明确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这就再次阐明了总书记曾指出过的“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的深刻道理和内在逻辑。只有真正领会明白了这个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道理,才能把乡村振兴真正摆上议事日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还专门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乡村振兴必须是全面振兴,不能搞“一俊遮百丑”,只有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方面都实现了振兴,才是真正实现了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