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也可以说成是良心,也就是是我们常说的这个人是不是懂事,有道德感。
良知是一个心灵的机构,这一个心灵的机构负责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是符合社会规范要求的。比如:要遵守规则,不能打人,不能撒谎等等。
在精神分析理论里面,这个良心、良知有的时候会被称为超我。
之所以叫超我是因为这样的一个心理机构它的地位是超过了本我、超过了自我的。
是在它们之上的,这也是我们人格中道德感存在的那个部分。比如我应该自律,我应该努力,我应该谦逊。。。。。。
良知的发展其实是一个漫长的历程,我们并不是突然某阶段就变得懂事。
我们来看看孩子是如何从一个什么都不顾,只有情绪的小人儿发展成一个具有良知,良心的社会人呢?
良知在孩子非常非常小的时候就已经有雏形了。我们能够在一个2岁的学步儿那里看到最早阶段的良知已经慢慢浮现出来。
比如一个2岁的学步儿就已经知道什么是爸爸妈妈会说可以的,什么是爸爸妈妈会说不行的。
在那个时候关于什么东西被允许,什么东西被禁止的互动可能会为孩子未来的良知发展创造一个基础的基底。
如果那个时候一个家长是非常严厉的、惩罚性的、不一致的或者很武断的,那么这些互动就会渲染这个孩子良心的发展。
例如孩子不肯吃饭或者发脾气,父母就通过严厉的斥责,甚至打骂让孩子服从。
但是与之相反,如果在那个时期(也就是刚刚2岁学步儿初期)家长能够设置出清晰的、可预测的并且持续一致的界限。
并且在孩子达不到这些界限的时候,并不是生气,而是能够继续维持孩子现实的安全性,安全感。这也会给孩子未来的良心发展带去一些影响,形成一些底色。
所以大家可以看出第一种会发展出一个严厉的、虐待性的基于封闭系统的超我;而第二种会发展出一个良性的、有帮助的支持人格发展的开放系统的超我。
我们会看到传统有些说法,3岁以后再给孩子定规矩,其实是需要更提前的。当孩子有了自我的主动意识的时候,父母就要告诉他一些限制,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让孩子在一个在限定的框架内去享受自由的玩耍。(当然对于不同年龄的孩子,这个限制的框架究竟是怎样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基本原则是尊重孩子心理的发展规律。)
在4-6岁这个阶段我们期待孩子可以内化良心、良知,他们会把家长的价值、家长的对错观内化。这个时候他们就可以更加独立的去判断应用这些良知了。
当人们有了这种来自内在的良知的指导的时候,这会让我们自己感觉安心。
但与此同时,它可能也会让我们觉得不舒服。因为从现在开始就有一个内在的声音会让我们停下来,让我们自己不能做一些东西,这个其实会引发焦虑,而且当我们有的时候做不到,这个内在的声音可能还会批评我们自己是个坏人。
所以7-9岁的学龄儿童他们有的时候想要把自己从良心的负担中解脱出来,他们的做法就是把这些良心道德重新扔到成人那里。表现的叛逆,任性,不服从。
然后他们就会和成人之间产生冲突,而不再遭受他们内在冲突的折磨。
这个时候成人的任务就是温和的把这个冲突重新还给孩子,让他们在自己的内在世界里面解决这个冲突,因为这样的孩子其实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
能够在生命早期有一个非常稳健的良心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未来的青少年期、成年期都是有关键性的影响。
所以良知的发展是一个持续的发展过程,如果早期父母缺席,或者处理不当,到青春期就会让父母老师比较头疼。但同时,青春期也是一个重新建构的阶段,如果能用一种恰当的方式来面对,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