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意义的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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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明的起点是古希腊文明。自从古希腊文明的诞生,西方对于生命的意义这个问题主要有三种主要的答案。

第一个答案是宗教性的答案,也就是几个一直处于主流地位的伟大的一神论宗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个答案把存在的终点放在生命之外,或在超越的真理之中,于是生命的意义在于完成所有的步骤,遵循所有的法律,为的是保障个人灵魂不朽的救赎。根据每个人在此生中的功德,经历未来永恒的生命。

西方第二种赋予生命意义的方式,以古代的概念,称为“哲学的道路”。这就是追寻智慧和内在的平静,这个观点就是让自己从情欲和肤浅的野心中解脱出来,把自己所有的能量储存起来,能够用在更高的目标上,不论是知识性的、心灵性的、美学性的、哲学性的还是伦理性的;是自己和他人的关系,以及社区的运作能够尽可能地合乎人性。

从17世纪以来,这第二种属于哲学性的道路,差不多已经被放弃了。从那个时候开始,哲学和17世纪诞生的现代科学对话,越来越趋向于对纯粹知识以及历史做诠释,放弃了对生命的管理以及寻找生命的意义。

西方从18世纪开始试图回答意义的第三个主要方式,就是各种乌托邦论调,如何重建社会,换句话说就是“革命”的念头。“革命”的概念——先毁灭一个社会,然后重建它所有层面:经济的、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以及文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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