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我还记得我和胡老师第一次见面是在210教室。当时新生报到,桑老师安排我们进行破冰活动,准备了三个话题,一个是你喜欢的歌手,一个是你最爱的电影,一个是你想见的人以及你想对他说的话。也许我的记忆有偏差,但是大概如此。桑老师让我们借此三个问题互相询问,互相了解,让新生们熟悉一下。
胡老师坐在教室靠门口的位置,我俩都不太善于主动与陌生人攀谈,互相草草的回答了对方问题。她的其他答案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她介绍自己说是某高校教师,她最喜欢的电影是《费城故事》。费城,是我们这个项目美国本部所在地,我们来年即将到达的城市,而她已经去访学半年。
当时我就震惊了,因为我们来到这个美国法律硕士项目,要么为了刷个学历,要么为了增添一笔海外留学经历。而她两者兼具,所有人都觉得读这个项目对她是多么的多余。
以后熟悉了,我问及此,她坦然道,访学没有考试压力,学习的不系统不扎实,在访学时,项目办的老师推荐她来读这个可授予学位的。于是,她下定决心来了,说服了恋恋不舍的老公,离别那年刚升入小学的女儿。
然后,她开始一发不可收拾的学起来,从台上走到台下静静聆听。课前按照美国法学院的教学要求,认真的预习,我能做到预习一遍就算不错的了,而她能预习两三遍,上课时,书本已经做了不少笔记。她在课堂也积极的发言提问,和教授探讨,哒哒的敲着键盘记笔记。
我有幸和她大部分时间坐了同桌,都在靠近教室门的位置。刚开学那个学期,不少同学课堂听不懂,课间来问她,而我一下课就飞奔接娃,所以我们虽然同桌,却没什么攀谈的机会。我又好奇心难耐,忍不住百度了她的名字,愕然发现她竟然是某学院的副院长。于是,莫次课间,我表露了对她如此事业有成的崇拜,结果她却淡淡的说,哦,我辞了副院长,来了这个项目我就辞了,因为我们学校规定脱产一年学习就得辞去行政职务。什么?我没有听错,她为了一个我们都认为多余的项目辞去了令人仰慕追求的职务。
她就是如此淡泊名利。她当我们这届的班长也是被动的被推举。毕业典礼代表毕业生发言的机会,她也拱手让人。考试不慎答题出现技术性失误,她也不去找教授argue ,去争取更好的分数,用她的话说,就是自己学到东西就好,不介意分数。
她对自己的本职工作也是如此,一心一意的搞教学,而疏于为了评职称去发什么文章。学生们的成长就是她最在意的事。她为了搞好法律诊所教学,亲自进行课程设计,去联系律师法官,并且让授课老师予以反馈。她的朋友圈经常为学生转发各种招聘,实习信息,鼓励学生去实务中锻炼。她有一千种可以名利双收的办法,她却不采取任何一种,被她老公埋怨也在所不惜。
然而,她却又如此的谦逊。每当我们赞叹她带领大家学习,纷纷致谢时,她会淡淡的说,没什么,我只是擅长记笔记。她所有的辛辛苦苦记下来的笔记都always open.要知道,我们的成绩在同学中比较的,是在同学中区分a.bc等的。她从不顾忌有很多同学用她的笔记得了比她高的成绩。她抓住一切学习的机会,并且记录总结。哪怕去律所实习,她都及时的总结实习心得,并且无私分享给未能参加美国律所实习的我。
而且,在我看来,记笔记也绝非简单。首先,你需要听得懂美国教授在说什么,我敢打赌,一半的同学能听懂大部分课程就不错了;其次,你得有归纳总结的能力,把老师的观点提炼出来,把大段的原话记下来是来不及的;最后,你得有强大的执行力,及时敲动键盘。
对于前两项能力,我自觉还可以追赶胡老师,但是第三点,真是难以望其项背。我有幸在美国期间和她成为室友,感叹她的执行力如此强大。她每天五六点起床,去跑步或者健身,有时候白天有事,但是晚上回来哪怕十二点也要自己练习,即便她已身轻如燕,几乎没有赘肉。她还每天坚持读英语,即便她的英语水平已是班里的翘楚,与美国教授对答如流。她对于工作学习任务从不拖拉,干脆利落的做完,能够提前一个多月就把某课程的期末论文完成。
虽然她不去热衷和同学们搞关系,搞小团体,但是人缘极好,大家都爱胡老师。因为她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永远清新,永不油腻。
无缘参加她的在京送别午餐,拟此文以为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