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书法为何入门难?古人仅用两句话就阐明了本质

文·段宏刚

古代文人在写诗、作文、撰对联、题字、抄书时,离不开笔墨纸砚,正是在日积月累的练习中,他们练就了一手精美绝伦的毛笔字,最终达到熟能生巧、自成一格的境界。对书法的理解和认知,他们比一般人也要深刻得多,往往能提出振聋发聩的观点。

纵观历史,凡是留名的文人,都是震古烁今的书法大家,他们的字,是书法史里一道亮丽的风景,也是后人研习的榜样。

生活在北宋时期的黄庭坚(1045年——1105年),号山谷道人,世人喜欢称他为黄山谷。


黄庭坚出生在江南西路洪州府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一个书香门第,是“苏门四学士”里边最有名、实力最出众的一位,他在诗词、散文、书法、绘画上,都取得了很高成就,以诗歌和书法上的成就最高。

在诗歌上,他堪称文坛宗师,是“江西诗派”的领袖,在书法上,他跟亦师亦友的苏轼(1037年——1101年)齐名,号称“苏黄”,也是“宋四家”之一。

因为书学修养很高,黄庭坚实际上还是一位卓有建树的书法理论家,他的书论是他在不同时期对书法艺术的感悟所得,每个感悟虽然字数不多,只有几段话,甚至几十个字,但完全称得上字字珠玑,一针见血地阐明了书法的本质。


对于书法,黄庭坚几乎每天都要写一段自己的感悟,依靠积少成多,他的书论逐渐累积成一部非常实用的大作,让后人受益匪浅。

在书法实践中,黄庭坚以创作践行理论,以理论指导创作,不断在创作和理论中寻找平衡点,完善个人的技艺和修养,最终让自己跻身到一代宗师的行列。

关于书法的雅俗、美丑,黄庭坚曾经说过一段很经典的话,他用这句话作为理论依据,把自己对书法的雅俗和美丑的认知,全部落实到了用笔上,并且规避了媚俗、丑陋的书写习惯和审美规则。


黄庭坚在《论书》一文里说道:肥字须要有骨,瘦字须要有肉。古人学书,学其二处,今人学书,肥瘦皆病,又常偏得其人丑恶处,如今人作颜体,乃其可慨然者。楷法欲如快马入阵,草法欲左规右矩,此古人妙处也。书字虽工拙在人,要须年高手硬,心意闲澹,乃入微耳。

这段话的前两句肥字须要有骨,瘦字须要有肉非常经典,开门见山地阐明了书法艺术在美丑和雅俗上的本质,过肥过瘦的字都不具备视觉美感和艺术美感。

字的审美其实跟人的审美一样,胖人和瘦人都算不上标准的美人。

在用笔习惯上,如果把字的笔画写得肥硕、厚重,则一定要在肥厚中融入骨力美,让字看起来健硕厚实,否则,字体就是虚胖,给人没有骨头、孱弱无力的感觉。


如果喜欢写如同干柴一样的枯瘦笔画,则一定要在纤细的笔画里适当加入肥厚的感觉,让笔画形态尽量看起来圆润饱满,这样的字才能给观者带来协调、匀称、美观的感受。

肥字须要有骨,瘦字须要有肉这句话在本质上其实是通过对字体外形的要求,来体现对用笔的要求。

书法的用笔也叫笔法,它是书法的灵魂所在,不懂笔法的人,绝对写不出好字。笔法来自于对历代名家字体的不断临摹和感悟,不论是古人还是今人,要想写好书法,熟练掌握不同笔法的运用,是第一要求。


不懂笔法的今人,喜欢写龙飞凤舞的江湖体、老干部体,甚至借助“现代书法”之名玩“行为书法”,这些情况在古代书法家里边也有。

古人对丑书、俗书的评判标准跟今人没有区别,只不过古人的说辞更含蓄委婉一些,不像今人批判得那么决绝,甚至上升到“人设”的层面。

从古至今,临帖是学好书法的不二法门,临帖的终极目的就是掌握笔法和结字的技巧。

书法里的中锋、侧锋、逆锋、顺锋、回锋、藏锋、露锋、捻管、锥画沙、屋漏痕、折钗股等,都属于笔法的范畴,运笔过程中的提按顿挫,也属于笔法的范畴,它们是最基本的用笔要求,若掌握这些,在写字时就等同于上了正道,不会出现丑陋、媚俗的书体。


黄庭坚写字时,喜欢“高执笔”,这种执笔方式通常是握住毛笔的尾端,在提按顿挫时有很大的自由度,腕力和指力完全能放开,促使毛笔容易写出笔势张扬,线条修长,内宫紧致、外宫疏朗的字体形态,因此,黄庭坚的行书和草书,给人以“长枪大戟”的视觉感受。

苏轼把黄庭坚的书法形容为“蛇挂树梢”,这个评价非常形象,说明黄庭坚的字有气势,用笔潇洒,字体灵动,呈现出婉转回环、曲折通幽的曲线美。

在运笔时,肥厚的笔画只能依靠“笔肚”来完成,是把笔尖按下去写出来的,在术语里称作“铺毫”


笔尖也叫笔锋,虽然看起来是尖的,但在按下去之后,就会变成平齐,当平齐的笔尖运行在线条的中间,再借助腕力和指力移动笔尖,并适当回锋,就可以写出“有骨有肉”的书法线条。

中锋用笔看起来有骨有肉,就是这个道理。

写字时笔锋的变化,往往能带来不同视觉感受的线条。比如,楷书里的“中、申、甲”等字,竖画的末端看起来是尖的,这是在运笔时收起笔锋的结果。

带“利刀旁”的字,比如,则、刘、利,利刀看起来如同遒劲的铁钩,这是用了捻管和收起笔锋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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