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哪个城市会让我感到如此亲切,如此熟悉,如果有,我想那就是武汉吧,那个我曾经呆了四年的地方,那个我第一次背井离乡,不远万里,异地求学的地方,那个毕业后的第一年,看到电视里播报那个城市的天气预报,眼睛都会湿润的地方!
高考报志愿的时候,我跟妈妈说,让我去武汉吧,离家越远越好,我要去看外边的世界!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小城市里的女孩,南方的城市对我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我不知道它长得什么样子,我对它充满了憧憬和期待!
那一年我虚岁19,跟着爸爸一起做火车来到武汉,离开老家的时候已经是临近秋天,可是到了武汉,却依然还是夏天的季节。我换上了夏天的裙子,梳洗打扮干净,就提着行李箱跟爸爸一起到学校报到。一进宿舍,就看见上海的女孩永美已经到了,她做在靠门的下铺笑眯眯的望着我,在我以后的所有关于她的记忆中,似乎永远都是她做在下铺中央,已经收拾完毕,只是在那里耐心的等待始终匆忙的干什么都来不及的我们。我选了靠窗的上铺,这是我心仪的位置,因为我从来没有住过上铺,那种躺在高高的床上的感觉让我很心动,尽管后来我发现上下铺真的是很麻烦。
爸爸绝对属于甩手掌柜型的,把我送到学校之后,就让我自己办理入学手续。也就在那一时刻我才发现原来我居然生活不能自理。我根本就记不住办这个手续需要带什么,办那个手续需要带什么,于是宿舍里海南的那个女孩,就眼睁睁看着我进进出出,气喘吁吁的回宿舍四五趟取东西,不是这个拉了,就是那个忘了,她说话极幽默,总是逗的我很开心,可是每次我回去都只能跟她说两句话就赶紧去办事,她目瞪口呆,气定神闲的看着我进进出出,后来我才知道为什么她一点也不匆忙,因为她从初中就开始住校,生活自理能力那不是一般的强。而我第一次洗衣服的时候,都不知道该放多少洗衣粉,犹豫再三;在公用水房洗衣服的时候直接就把手表摘下来放在台上,等洗完衣服早就把手表忘的一干二净,直到后来突然想起,赶紧回水房去看,发现手表居然还安然无恙的躺在那里,真是天佑我呀,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手表还算是贵重资产,因为我上大学,妈妈斥资几十块给我买的。
好不容易把校园的手续办完,爸爸也回去了,我的大学生活就算正式开始了。武汉的秋天是一年里最美的季节,所谓天高气爽。天气不热,也没有风,空气却很湿润,我的长期在老家得的感冒疑似鼻炎不治而愈,我一下子就适应了这鱼米之乡的武汉。每当下午校园的广播开始响起的时候,我们这些新生们就拿着饭盒去食堂打饭,食堂里的伙食真的是不错,有好多种花样,很多都是在北方没有见到过的,粉蒸排骨,糯米珍珠丸子,狮子头,菜苔,莴苣,笋片,米粉,我甚至曾经想过,如果我们家就住在学校附近,晚上都根本不用做饭,直接来食堂吃好了,那有多省事,妈妈也不用天天操心每天吃什么了。可是后来快到毕业的时候,我们对食堂已经深恶痛绝,因为在饭里面吃出了虫子,有一段时间我们宁愿在宿舍里煮面条,也不愿意去食堂吃。
在学校安定下来后不久,我们就开始把目光投向校外。武汉街头的小吃真的是很多,光早餐的品种就让你目不暇接,糯米鸡,油角,面苕,热干面,豆皮数不胜数。在汉口那的比较繁华的街道曾经流行几个名吃,那就是四季美汤包,蔡园记水饺,老通程豆皮。说到豆皮,那绝对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之一,煎的黄黄的鸡蛋皮,上面是晶莹剔透的洁白的糯米,里面若隐若现的牛肉小粒,一口咬下去,糯米与牛肉的完美融合,绝对让人回味不已。上学期间,我去过几次老通程,每次都吃的饱饱的,豆皮的价位也很亲民,只有一元五角一份,我们是穷学生也买得起。后来回武汉也想再去来着,可是听说老通程已经破产了,从此老通程的豆皮就永远的留在了我的记忆之中。
武汉人吃东西喜欢一边走路一边吃东西,这让刚从北方过去的我有点不适应。在校园里,很多学生都是打完饭,就一边走路,一边吃饭,等快到宿舍楼的时候,饭刚好吃完直接去水房洗碗,我后来也加入了这样的大军,从刚开始的有点窘迫到后来的安之若素。我甚至都习惯了在大街上买完东西,直接拿着边吃边走。这个习惯随着我回到北方就消失不见了,因为北方实在太冷了。
武汉人请人吃饭一般都是两顿饭,中午饭加上晚饭,有一次跟朋友去武汉的一个同学家里做客,吃完了午饭,刚想要走,被告知还有晚饭,感觉特不好意思,可是这边的人却习以为常。武汉人家里来客人的时候,排骨炖藕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菜。我至今记得那个排骨炖藕是放在砂锅里用蜂窝煤小火炖了七八个小时,直到藕块与排骨从亲密接触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块的藕面面的,夹起来的时候带着千丝万缕,放在嘴里面面的,还有一丝的甜意,非常好吃,排骨也是一夹就脱骨,已经炖的烂烂的,非常入味了。我至今再也没有吃到那样的藕。北方的藕脆脆的,无论煮多久都不会有面的感觉,我都甚至想哪次去武汉专门买藕回来,看看是不是还能做出当年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