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掉的,别捡起来

   昨天刚看完大冰的《阿弥陀佛,么么哒》延续《乖,摸摸头》的基调,大冰继续以他的小屋,他的浪荡不羁爱自由的生涯,告他之见之闻之思之想。是大冰的文笔也好,故事的剧情也好,都是让人读之陶醉,忆之回味的。我羡慕他有那样的人生和经历,也感慨那些被他所见的人生。人这辈子,说短足以明日蹉跎,说长也能漫漫求索。

   我不能像大冰一样去体会别人的光景,那我也只好窥探一下自己的人生,读一读我的故事咯。

    曾经也是一个傻黑甜的姑娘,来自一个边陲小镇,虽出身寒门,还是有着敢拼敢闯的勇气,还有敢爱敢恨的执念。一直觉得,爱情无关金钱,勇敢就好。真正的恋爱是在大学,一次公选课让我注意到这个男生。西安的夏日还是热得蛮能让你想着法子地让自己凉快些,我虽不够落落大方,但还是掩饰不住自己随性的灵魂,选择了薄而透气的粉格亚麻娃娃衫,搭配中蓝做旧牛仔卷边裤,夹着一双粉色简单人字拖,背着我觉得能装下我全世界的包包,以尽可能自然随意的节奏走进那个我认为没那么多规矩的《大学心理学》选修课的阶梯教室,这是一门师哥师姐推荐的必选科目,理由有三,首要必然是它好过,考试从来不用担心,现在细想起来,这就是人类趋利避害的直观表现,也很佩服当时自己是如何快速掌握大学里这门基本的生存法则的;其次是老师好,好的标准就是明知道你上他的课是来蹭学分却能不遗余力地告诉你第一堂课和考前两堂课要来,这也是第三点的原因所在,就是这门课只点两次名,第一堂课和考前那堂课,但你若仔细听,会发现老师在用心备课,说不定也会和我一样本来当作自习兼挣学分的课,却最后被吸引得我不自觉去了解心理学,小心脏还为某个想要报考心理学研究生的冲动澎湃过。继续故事开始,当我夹着人字拖踏上教室的台阶,随便在第三排右起第四个座位刚把屁股放下,后面一个“哟,还敢穿拖鞋来上课”的声音打断了我努力打造的怡然自得的状态,我用了5秒从自己的世界里回过神(请自行脑补树懒),才意识到那句话在说我,不然怎么说那时的自己傻黑甜呢?我淡定地转过头,一个男生傲娇地带点调侃地冲我笑,我脑子的生理反应给了我四个字的提示“这人有病”,我带理不理地边斜瞟了他一眼边转过头,又停顿了两秒钟,我好奇心泛滥到自己身上的病又开始发作,我开始一连串的脑补,这个人是谁?他喜欢我,不然干嘛对我笑,虽然笑得不迷人?看着不像。他认识我?我没见过他啊,恩,对,他应该有病,但我还是没忍住自己这张嘴,又转过去故作随性地对他笑笑,我问,你认识我?他被我问得小怔了一会儿后说了我名字,他说是我老乡,还说我给他买过火车票,但我是脑子不好使吗?怎么都想不起来,那个时候我也不会喝酒,不存在断片的可能。了解清楚情况,我觉得基本没疑问了,便自顾自去了。下课后大家一起出教室,出了教学楼,在前往下一个教室的路上我才好好打量了这个人,普通男生,利落的发型,简单的白T,牛仔短裤,搭配简单的板鞋,干净,不惹眼。留了电话,加了qq便各自上课去了。倒是他所在的法学院是我报这所学校的愿望所在,当时因为分数不够只能接受调剂到管理学院的事实,这一点让我开始对他有所好感,在我看来,他学习应该好。另外一点印象分就是他和我是老乡,同省,身处异乡的老乡多少是有亲切感。

   接下来的交集便到了学期末,为了选下学期的选修课,我早早来到图书馆机房,却对下学期的学分及课程布局有所困惑。看他qq在线就顺便问问他,真的只是顺便。一会儿头像跳动出“你在哪儿?”我突然懵了,问这个干嘛,不过还是回答“我在图书馆三楼机房”,他说“我马上过来找你”。这是哪儿跟哪儿啊,女生的直觉再次让我玛丽苏假想了一下(这绝对是从小深受偶像剧毒害的后遗症),他是不是暗恋我,上次课堂偶遇只是铺垫?这次是进攻?他要追我?还在我犯二傻时,他已经到了,没有那些桥段,直接问我有没有带选课的书?我还没来得及换频道,他已经拿着铅笔一页页翻看,勾勾划划,然后一边和我讲要怎么选,我“哦,哦……”地听着,实际是在看他认真地样子,奇怪,原来选课还可以这么帅气,对他的好感直线上升。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发现他对我没有啥想法,他在我面前只是有事做事,有书看书的人。有一次早上路过图书馆门口,图书馆还没开门,在排队长龙中看到他,拿着书在那里看,我背着我那书包,跟他打招呼,不知是因为他没戴眼镜还是什么原因,被他狠狠地鄙视了一眼,然后他又继续看书,没理我,尴尬了几秒,心想,你以为我是来找你的,拽什么拽,我也是努力的好娃儿,然后我识趣地走开,但那以后就再也忘不了他的脸和他傲娇而不羁的眼神了。我确定,我爱上了他,一如勇敢的我,先追后强迫,最后他就范,但他不愿意公开,所以我真实感受了一年的地下情,那时候犯傻犯到被他骂都觉得是幸福的事。幸福多简单,骂一骂就好了。当然,校园里总避免不了那些你情我侬,冬天暖手,夏天打伞的爱情虐狗剧,直到我俩在一起快一年的时候我也没能感受过,越来越怀疑自己的坚持,最后是他咬着牙说分手,我痛苦了好几天,最后不也一个人看书自习,上学下课嘛。本来以为故事结束,谁知一个月后的某个黄昏,某老乡(不是他)约我去球场,结果看到了那个甩了我的老乡,哦,不对,是前男友。他要复合,我不同意,那个老乡劝了我很久,前任也和我在球场走了好几圈,让我给他机会,他觉得他离不开我。只能承认那时的自己还是感情白痴,最后默默答应了。就这样,我们一起又挺过了毕业不分手的季节,那个时候的爱情太纯粹了,就是你对我好,我要对你更好,我相信我们有美好的未来。因为时间让彼此了解,那些他爱看美女,喜欢说我胖,不太会主动关心我的种种习惯变成我对他的所谓包容,直到毕业后不得不异地的那段时间才越发觉得我们的感情应该是在他说分手的时候已经结束了,至于后面他弥补的这段和我努力对他好的这段日子,也不能让我把曾经的那日积月累的态度和玩笑般的言语彻底忘记,我努力工作鼓励他过司法考试(为他高兴),在他开始工作之后,我觉得我可以离开了。我们已经走向了两个方向,再也不会有爱情的交集,依旧是朋友。这次是我提出来,他不愿意,以为是我胡闹,我的沉默让他知道我没有说笑,他特别不冷静地让我走了,虽然难过。我想这是最好的结局。

    之后我经历了一场狗血般的感情 (下次再摆),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放下,因为那更是用尽心力去爱。每一次都相信那是爱情,每爱一次都惟愿终身,却怎么都不能如愿。其实,又何必纠结那些过去呢?自信的女人才是最美的,努力奋斗的女人,为善知恩的女人,拥有一种刻到骨子里的美丽,旁人抢不去。

     我在甩与被甩之间学会了好好爱自己。我依旧坚持对感情的那份真挚,越是曾经的刻骨铭心越是让人明白所有的来之不易。读完我的故事好像显得头重脚轻,好像我并没有说清楚为什么曾经会刻骨铭心?也是写到这里才觉得,别人的故事好写,自己的故事还没写完已经在隐隐作痛,算了,算了。不愿意写成怨妇情感大作,简单带过,留点感受就好。也终于理解为什么大冰有一个写完书稿一一去探望书中老友的惯例,毕竟故事有得回味又不堪回首,难以复制却似曾相识,遇到了是缘分!

       我在寻找幸福的路上一次次丢了我假想的爱情,还好没丢了自己。丢了的,别捡起来,让它变成心底那为爱情守望之湖的一抹浅淡涟漪,还是平静地行走,去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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