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终于看完了《万寿寺》,这一本和我之前看他的书的风格不太一样,不能说艰涩,但有些难读。他一直在不断扩展发散的思维,从左到右,上到下,长安城到凤凰寨,又从长安城到北京城。人物关系也不明了,讽刺些什么,表达些什么,可以看清楚,但是都觉得是主线以外的细枝末节,不值得提起。
我还是照常,我不敢说我在评价这本书,因为总有人和我观点不一样,而我很怕出错,也没有力气去说服别人。所以写下的东西也只能叫做是自己的感想罢了。
我很喜欢王小波,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搞笑。看他的书要比我看其他的很多书都能获得更多的乐趣,常常让我笑的合不拢嘴。
但我在这本不那么搞笑的《万寿寺》里突然发现,我喜欢王小波可能是喜欢他的真实。赤裸裸的诚挚的真实。继而我又发现,真实有时候就是很搞笑的,他写下来的那些话,可能就是他内心中的话,没有加上一点修饰。
想起我初中的时候,语文作文满分是五十分。有一次和同学聊天的时候我说:每次写完作文,我总觉得是满分。
同学们开始哈哈大笑。其实我说的是真的,这就是我每次写完作文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可是他们觉得好笑,于是我也跟着一起笑——如果只我一人不笑会显得不合群。
这是我很多次被笑话中的一次,后来我就很少再这样正经地说,或者说,后来我就常常不正经地说,让别人不知道我说的是真的还是在开玩笑。
回到王小波,我觉得他是真的有一颗童心,炽热的,纯洁的。
提起他,很多人总会想到他那露骨的性描写,对此我只能表示,这是他内心中美的一种,是真实的美。
高三的时候我把看完的《黄金时代》放在床上,我妈可能是翻了一下,这我确信无疑。因为她在接我放学的时候对我说:以后少看点这种书。
我反问:哪种书?
她说:就那种书。
我知道她说的就是《黄金时代》,可我觉得没有什么,就像有些人喜欢吃饭就写吃饭细节流程,喜欢洗澡就写洗澡的一百八十种方式。王小波刚刚好,他喜欢做爱,并且认为做爱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我没有斑驳的理由,因为人各自有喜好。而且他把这件事写的也纯洁无暇——纯洁并不是指做爱这件事,而是他写的坦坦荡荡。一点也不藏着掖着,只把这件事当作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我想也是,因为很多事情就是很正常的,没必要如此。
太过媚俗本身也是一种媚俗。太过忌讳本身也为没那么神秘的事情增添一份让人想要探索的神秘感。
再回到《万寿寺》,这个设定和故事让我感很兴趣。
一个失忆的人。
这样对他来说什么都是新的,他慢慢的,找寻新事物一般找寻记忆。这故事没什么太大新意,如果只是这样,很容易猜到接下来的故事——他最后终于找到记忆,留下一些感慨,或许是真实与虚假之间的,或许是关于记忆。
但都不是,他引入了一个人物,薛嵩。
其实我很讨厌去复述一本书的故事情节,因为我看完总是只记得一些片段,一些让我喜欢的瞬间,而不是整个故事。
但这个薛嵩不得不讲,因为这是他自己的抽离,是他在失忆是的另一个自己,表现他最本质的性格。
其他还有很多故事和人物都不必概述,他还是一步步靠着本能找到了记忆,最后薛嵩的人物逐渐黯淡下来,形象也不甚清楚。慢慢死去。
于是到结尾他说:
你已经看到这个故事是怎么结束的:我和过去的我融汇贯通,变成了一个人。白衣女人和过去的女孩融汇贯通,变成了一个人,我又和她融汇贯通,这样就越变越少了。所谓真实,就是这样令人无可奈何的庸俗。
虽然记忆已经恢复,我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但我还想回到长安城里──这已经成为一种积习。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对我来说,这个世界在长安城里。我最终走进了自己的屋子──那座湖心的水榭,在四面微白的纸壁中间,黑沉沉的一片睁大红色的眼睛──火盆在屋子里散发着酸溜溜的炭味儿。而房外,则是一片沉重的涛声,这种声音带着湿透了的雪花的重量──水在搅着雪,雪又在搅着水,最后搅成了一锅粥。我在黑暗里坐下,揭开火盆的盖子,乌黑的炭块之间伸长了红蓝两色的火焰。在腿下的毡子上,满是打了捆的纸张,有坚韧的羊皮纸,也有柔软的高丽纸。纸张中间是我的铺盖卷。我没有点灯,也没有打开铺盖,就在杂乱之中躺下,眼睛绝望地看着黑暗。这是因为,明天早上,我就要走上前往湘西风凰寨的不归路。薛嵩要到那里和红线汇合,我要回到万寿寺和白衣女人汇合。长安城里的一切已经结束。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
(其实我只想引出这么一段干嘛要说这么多废话呢……)
真实是无可避免不可挽回的庸俗。
真实就是虽然我想象中作文应该拿到满分,但总是三十多的平庸分数;就是我虽然尽力去像王小波一样坦荡面对性和其他一切自然的东西,但还是会被我妈制止;真实就是没了长安城凤凰寨的薛嵩;就是没了薛嵩的王二。
这感觉就像我看是枝裕和的电影一样,一切都很真实,庸俗的真实,让我不忍去面对。总要加点想象才可以吧,加一点现实中没那么容易出现的东西,别,千万别,别把我真实的生活这样展露出来,太令人难受了。
那就这样吧,既然如此,那就在真实中自娱自乐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