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有一个最喜欢的妹妹,叫红太狼。虽然得得才是我和她爹的爱情结晶,但是红太狼是我们小半生爱恨纠缠的鉴证人。
她出生那一年我读了大学,后来在那里遇到得得她爹。她自小温暖,三岁就知道在情人节给没有男朋友陪的我一个拥抱。
在有得得之前,得得她爹总是会弄错辈分,把她当作女儿般珍视,看到她,我们就会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当年的时光,变得温柔细致。
2016年8月,我来到简书,到2017年8月,恰好也是一年。从军事到军迷,这个版块鉴证了我的蜕变和成长,是另一个“红太狼”。
2.知道简书,是因为当时报了个写作辅导班,老师为人实诚,把公众号文章写作的套路一一道来。但是她普通话太差,我也不喜欢套路,所以课上完了唯二的收获是:拿起手机恢复写字习惯,知道了有个简洁的写作平台――简书。
2016年8月,我兴起了辞职的念头,离开了工作七年多的单位。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缘故,大约是七年之痒,或者“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反正我干什么,得得爸爸都会支持的,何况我是个正经姑娘,从来不干不靠谱的事。
写好辞职报告后,我入驻了简书。说来惭愧,小时候写东西尚且有点灵气,工作之后尽是些格式化的东西,才开始写的文章真的没有多少看点,全是想到什么是什么。
让我惊讶的是,刚写没两天,就有一篇上了简书的晚报,一整天我都在那里听手机震动,绞尽脑汁回复各种留言,在茫然中找到一点信心,也许坚持真的是一种可以成就人的方法?
后来常驻军迷版块,源于当时军事版的军嫂征文。我一直都想写点什么献给得得爸爸,感谢他大部分时光都温和可靠,对我包容忍耐支持。可是写着写着都成了写自己,因为感觉无论怎么写,都不能够表达出对他的心意。
最初的一些文章,让我认识了一些人。比如杰哥,他说年轻人都叫他杰叔,我觉得我不年轻了,还是叫“哥”比较好。
杰哥当时比较忙,但是得得爸爸那里的人办事不力,我的随军事宜拖了几个月,杰哥问了他们单位的人,亲手给我写了个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表格的名称,哪些需要我准备,哪些需要得得爸爸准备,最后担心我看不懂,又画了图给我,真的非常让我感动。
后来是一个公号想转载我的一篇文章,号主建了个群,在群里我认识了很多年轻人,得得认了很多小姐姐,各种跟她们语音,收人家红包。这个群和军迷群一样,是非常温暖也非常高素质的群,大家来自五湖四海,大家怀着同样的赤诚。
鉴于得得爸爸是本人的迷弟,他偶尔转发下我的小作,也被人家约了一两篇稿子,被很多小伙子及家属认识。女孩子们特别惊讶我俩那山高水长的异地恋情,一度围观我的生活,让我退避了好几个月,一个字也没写。
最后决定写日更,是在复习考编到了疯魔化程度的时候。大家都劝我,已经够努力了,歇歇吧!我说不行,却越练越没信心,于是决定还是写写自己的生活和内心,不能够因噎废食。
3.今天是日更的第39篇,中间断了大约4天,无一例外都是得得爸爸回来了,我年近三十才过上可以偶尔看到老公的日子,格外珍惜这样的团聚,就放下了日更的执着。
写的还是不怎么好,恨不能每一篇都拉到私密文章中去,我的公开文章是61篇,私密文章是62篇,按一年的周期来算,是三天一篇的频率,不算很低了。没有写出过什么热点或者爆款文章,最高的阅读量一千多,少的不过百,但我怡然自得,守着自己的小天地。
因为我离喜欢的自己更近了一步。
这一年,我从一个门外汉,一步一个脚印地努力,考上了教师编制,甚至连政策这一年都做了改进,让我拥有这样的机会。我品尝到了努力之后实现的快乐,也开启了人生的另一种可能。
4.小时候特别想当女强人,读书的时候特别佩服赖斯,决心当一个勇敢有力的不婚主义者。
年少无知的时候遇见了得得爸爸,从此人生被改写。
本来我应该过着那种看起来很幸福的生活,自己挣钱自己花,随便嫁个公务员或者本城殷实人家的儿子,孩子给公公婆婆带,放假了就出去吃喝玩乐……
可是我成了军属。
一个女生最好的10年,从18岁到28岁,全部用于了思念和等待。即使本身个性刚强,也还是带着一点不得不的意味,成了一个以一己之力撑起全家的姑娘。
所以我来到了这里,成为军迷的一分子,认识了许多或叫我“嫂子”或叫我“姐姐”的年轻人,她们怀着善意对我好,照顾我,喜爱得得。
以前我也在某论坛的军版待过,但是那里不是秀就是撕,军迷不同,这里温暖有格调,有很多人以不同的视角为我打开世界不同的角度。
5.我不知道能不能写满一年,因为接下来的生活是我所不熟悉的,新的行业和工作,离开妈妈和婆婆生活在一起。我不知道能不能照顾好来自北方的她和换了新幼儿园的得得,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再次从工作和家庭中突围。
在军迷这一年,是我这小半生自己决断,自主努力,意义重大的一年。军迷的成长也是我的成长,无论是时间还是历程,都无法区分。
明天我就要带得得到她爸爸那里去了。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在29岁的尾巴,似乎还有四个月才过生日,才开启30岁。
从前觉得很遥远的,可能永远都不会到来的30岁,我总算可以在它到来之前给自己一个交代。下一步,但愿能用文字和努力织一个新的梦。
这就是我,橙子,和军迷在一起的,金光闪闪的365天,特此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