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例八:庚戌年十二月初三日丑将戌时,五十一岁庚申命丙辰行年,卜争讼。元首
鬼 辰 蛇
鬼 未 勾
鬼 戌 虎
贵玄勾蛇
卯子未辰
子酉辰癸
青空虎常
申酉戌亥
勾未 子玄
合午 丑阴
巳辰卯寅
雀蛇贵后
阜初未知客为何事兴讼?
课成谓之曰:勾陈之阴神为白虎,又带官星,君是否为田产而争讼乎?
曰:然。
干上辰与酉支合,为癸日之印。支上子与癸干寄宫丑合,为癸日之比,课名“交车”。君父没母在,得无因弟恃母爱,不循于理,而与弟争讼乎?
曰:然。
未乘勾陈,而阴神之戌值旬空,戌本五数,逢空则其力大减,弟占君田,是否为二亩、三亩乎?
曰:二亩五分。
三传纯土,生数皆属五,每亩价值,得无为十五圆,抑为二十五圆乎?
曰:二十五圆,合计之约值六十余圆。
发用辰,为岁破,虽贵人顺行,讼亦不直,君发生此案,是否在今年暮春,得无受县官裁判,而归于失败乎?
曰:母爱弟,官颟顸,是以不直,刻已邀集长亲,检齐证据,准备上诉,究未识终审何如,愿先生有以教之?
阜曰:君为区区数十圆之田产,而涉讼经年,耗费之钜,奚止十倍,胡不智乃尔。兄与弟讼,大拂老母之心,非惟不悌,亦不孝也。而况勾陈临行年,君固有之田产,亦复不少,竭力耕耘,不难致富。月德临于申命,西北有平辈调人,得彼一言,纠纷立解,乃计不出此,而欲执迷上诉,何其愚也!
客曰:西北只一表兄,前曾嘱我将此田让弟,彼岂助我哉?
阜曰:劝君让产,即真能为君保产,此真助君者也。若其他长亲,名虽助君兴讼,实则速君破产,岂助君者耶。君勿迟疑,速恳表兄,则化干戈为玉帛,在指顾间也。
客曰:失田不足惜,理直而讼曲,吾耻焉,吾无面目见乡人也,言讫潸然泪下。
阜见之,亦为之恻然,乃口诵范文正公句,“一片青山景色幽,前人田地后人收,后人收得休欢喜,更有收人在后头。”又诵法昭禅师句,“阿兄阿弟莫疑猜,只合登堂请罪来,识得吾家亲手足,紫荆枯后又花开。”详为解释,并言此案关键在孝悌,不在输赢。世未有以力行孝悌为输者,亦未有以力行孝悌为耻者,君勿误会。
客闻阜言,意稍怿。曰:谨遵教。遂兴辞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