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新冠肺炎疫情在家被隔离,公司在没有向工会说明情况或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合同是否合法?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判赔偿员工9万余元。
新冠肺炎的疫情扰乱了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一些员工不得不根据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在家中接受隔离治疗或隔离观察。这些员工不能按时复工,不能全面恢复生产,也是一种无形的损失。为了尽可能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企业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指导在家的隔离员工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员工,企业也可以与其协商,优先安排带薪年假、自行设计的福利假等各种假期。
但是浙江这家公司在隔离期间通过辞退员工来减少损失,实在令人发指。既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又危及疫情防控大局的稳定,自然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在疫情形势下,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法律责任,与员工共同努力,共渡难关。
当然,在强调保护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同时,企业潜在的困难也应引起重视。要认真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脱贫的相关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既保障劳动者权益,又解决企业后顾之忧,更好地稳就业、保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