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中的聘礼,即系买卖婚的遗迹,古礼称为“纳征”。《礼记 内则》说:“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曲礼》说:“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则买妾是真的给身价的,聘妻虽具礼物,不过仅存形式,其意已不在于利益了。 —出自《中国传统文化》
聘妻买妾。
正妻是明媒正娶,下六礼,亲迎之夕,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是两个家族,乡里见证过的,在族规盛行的年代可谓保障是大过法律。所以聘礼是形式大于内容,情谊大过于金钱。是女方对男方的认可,也是一种积极的共家姿态。离婚的条件除了“️七出”,保护政策还有个“三不去”:1.尝更三年丧不去。2.贱娶贵不去。3.有所受无所归不去。正妻可谓是有条件的受到保护。
而妾是买,财物属性更大,也就是说受保护更少,真的是生死有命。活色生香时金玉满堂,人老珠黄时背地小黑屋。被正妻针对,尝遍疾苦再迫害而死都是有可能的。所以金钱能换来的可能就是悲惨的命运。这也就是古代卖儿卖女的无奈,因为真的可能饿死人,虽然成了妾或者丫鬟命运依旧多舛,但最起码跟着富人还有口饭吃,让我想起《1942》里面地主家的丫头最后被迫卖淫时义无反顾的样子。这不仅仅是为了五斗米折腰,这是抛弃了现代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一切尊严。
现代婚姻有先进的地方,合法夫妻双方的权益都会受到保护。虽然最近民法里强调了不许强制索要天价彩礼,但是没有规定不能要彩礼。这里的彩礼我们单纯的理解为金钱。不管是段子还是实事案例,都有因为彩礼而棒打鸳鸯不欢而散的,甚至临时加价,不上婚车,那些个女方真的要注意“嘴脸”。男方真的忍着“恶心”,迫于无奈给了这个钱,甚至是借钱给了这个钱,婚后估计婆家也没有什么好脸色,到时候又说婆媳关系不好处理,也可以找找此处原因。在古代只有妾才用金钱衡量,那不仅仅是为了传宗接代的而是没有地位的单凭男方的肉欲享受。这个就能理解有些地方骂街,说谁是小娘养的。这个小娘我的理解就是妾的意思。
真的爱了能决定在一起,就坚定一些,暂时没钱可以赚!什么都是父母置办好的,双方没有同甘共苦的经历,如何在以后遇到风浪的时候还能保证坚定的在一起。又想对方有钱,又想对方有爱的,真的需要认真的思考一下,自己是否已经优秀到能让对方抵得住外界的吸引力,是否值得对方无限度的死心塌地。别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最初是她谁都看不上,最后是谁也看不上她,最后只能凑活。甚至连凑活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心到最后还是比天高。希望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王子和公主都有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