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一直都认为《管子》这部书是管仲写的,后来才知道是别人托名管仲的一部论文集。
据统计《管子》全书几乎各篇都有《老子》的语言片段与哲学思想,内容博大精深。《管子》大约成书于春秋战国(前475~前221)至秦汉时期。汉初有86篇,今本实存76篇,其馀10篇仅存目录。
包括儒家、法家、阴阳家、名家、兵家和农家的观点,其中以黄老道家著作最多,其次法家著作18篇,其余各家杂之。其中的法家思想是道家影响下的法家思维。
管仲是中国古代著名的经济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
这么一看,要是说《管子》中的这些东西是管仲写的似乎也没毛病啊。
只是这在我们现代人看来是很不按套路出牌的。
但放到今天来说,我们写作者痛恨“抄袭者”、“搬运工”还来不及呢,更加做不出把自己的东西拱手送人的事情了。
虽然咱们做不出这种事情,但不妨碍我们来探究一下古人托名的原因嘛,毕竟时代不同了。
一.为了流传
古人不像现在自媒体时代信息发布交流可以很快,他们的社会环境、社会资源给了他们很大的限制。
所以他们想把自己的思想流传下来是很不容易的。
因而他们如果托名是一个名人所写的话,就有很大机会可以得以流传,让更多人看到他们的智慧结晶,虽然后人不知道是他们写的。
但这一切全看个人的选择。
他们的选择不是留下自己的生前身后名,而只是注重自己思想的流传。不过换一个角度说,在信息流传不发达的古代,小人物的言论即便是写上他自己的名字也不一定能被人发掘。
所以他们托名是管仲所写说不定还觉得自己占了管仲的便宜呢。
但在今天看来,那些无名氏托名有名的人著书的行为是一种无私奉献的表象。
可是当今社会有很多人的作品是靠“抄袭”别人成名的,后期被曝光的还能还原作者一个公道。但肯定还有些原作者是斗不过抄袭者的,因为抄袭者的背景大,所以有平台保护。
二.例如有关《金瓶梅》的作者质疑
虽然现在我们普遍认为《金瓶梅》是兰陵笑笑生写的,但实际上连“兰陵笑笑生”也是作者所用的笔名罢了。
此人的真实身份已成为历史谜团。
“质疑作者”在学术界可是个热门话题,甚至很多研究者乐此不疲地去考究“四大名著”是否真是我们所认为的那几位大家所写。
就举《金瓶梅》为例,大概作者把自己“神秘”起来还是担心很多人仅仅把它看作一部“淫书”吧。
但实际上,现在“金学”的研究热度完全不输“红学”,因为它深刻揭露了明代后期黑暗腐朽的政治和社会现实。
非常值得研究,因为绝对不只是一部“淫书”那么简单。
但这种在当时可以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书写出来风险太大了,所以别说出名了,人头能不能保住都是个问题。
别说是赤裸裸的“淫书”敢于直面抨击了,就连一些正儿八经的文章的作者还容易深陷“文字狱”的囹圄呢。
三.被迫给人抄袭
过去很多达官贵人,王孙公子除了满肚子油水以外并没有什么才学,可是他们有权有势之后又觉得自己还差一个“有才”的形象。
所以他们就专门找一些真正有才学的“布衣”文人替他们写书写文章,然后写上他们自己的名字沽名钓誉。这样子就可以给自己打造一个“才子文人”的形象了。可谓令人啼笑皆非。
说不定社会贪污腐败的风气再甚一点,他们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势去让别人替他们作弊考试,然后给他们自己谋得一个官职呢。
当然,在当今社会我们作者们是要保护自己的版权的,抄袭搬运我们作者的文章是犯法的。
因为我们写的东西就是我们的孩子,抢孩子呢就是人贩子。
所以犯法。
而且我们培养我们的孩子是很不容易的,呕心沥血。
只为给他们最好的,让他们成为有价值的东西,里面承载的都是作者们自己的心血。
而当今网络媒体发达的状况下不仅增加了传播速率而且也增加了被抄袭的风险。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
比如日本在网络只是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强大的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网络侵权行为严格打击和取缔,同时完善立法和各项保护制度,有力地打击了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欧洲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发源地,从20世纪70年代起,伴随着欧洲国际商品贸易不断扩大和知识产权国际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欧洲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出现了一体化的趋势。今天,在欧盟若干知识产权法规的制定已经形成一个统一的“欧洲”权利制度,保护知识产权领域的协调和统一已经达到一个相当高的水平。
世界各国都在加大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都面临着修改、调整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以适应现代技术的发展。
而我国也在努力着。
如果我国的律师行业和IT行业能够合作愉快的话,说不定我国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也是很有可能上升一个不错的高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