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的“血缘和地缘”中,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史上的一大转变。
稳定的乡土社会,是以生育维持社会结构的血缘社会
血缘是指由生育所发生的亲子关系。
“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的。”
血缘社会的基础是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利;人和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
亲属关系是由生育和婚姻所构成的关系。
书中从3个方面论证了,乡土社会是以生育来维持社会结构的血缘社会:
(1)职业的血缘继替——父死子继: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
(2)身份的血缘继替——贵人之子依旧贵;
(3)财富的血缘继替——富人之子依旧富。
血缘决定了社会地位
“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而世界上最用不上意志,同时在生活上又是影响最大的决定,就是谁是你的父母。”
人们用血缘的坐标把地位划分了方向和位置:左尊于右,南尊于北。
这个划分使得地位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也可以看出,“地”的关联派生与社会关系。
籍贯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家族社群具有地域的含义。
当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时,社群的土地没办法足够提供,以至于阻碍了家族的事业效率,于是产生了社群的分裂,即“分家或分族”。
分出去的家族社群向外开垦土地,繁殖成一个村落,和原来的乡村仍保持着血缘的联系,并试图用原有的名称来否定空间的分离。
比如,费孝通先生10岁就离开家乡吴江,在苏州城住了9年,但是一直在各种文件的籍贯项下都填着“江苏吴江”。
包括在云南出生的女儿,也继承了他的籍贯。
费孝通先生的祖宗在吴江已有20多代,家里的灯笼上却贴的是“江夏费”的大红字。
据考证,费孝通先生是三国时蜀汉重臣费祎之后,诸葛亮在《出师表》中称为"贞良死节之臣"。江夏是费孝通家族那支费姓的郡名,他的祖先曾是江夏望族。
“江夏在湖北,显然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
而籍贯是和姓一般继承的,属于血缘,可见,籍贯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
血缘社会的各分子间,依赖的是相互拖欠的未了人情,最怕的就是“算账、清算”这类等于绝交的行为,都觉得如果相互不欠人情,也就无需往来了。
血缘关系的亲密,限制了很多社会活动,比如冲突和竞争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但是因为亲属关系的理由,“有着痛痒相关、有无相通的原则限制,无法清算往回每一笔账。”
也因此,为了维持血缘社会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平衡,需要减轻社会关系上的负担。
比如,当时的云南有一种互助组织—钱会,对参会成员有两点要求:一是避免同族亲属;二是没有亲属关系的朋友。
避免同族亲属
对于同族亲属,互相之间虽有“互通有无、相互救济”责任,如果有能力,不必入钱会就可以直接帮忙。如果没能力,拉入钱会却不能按期交款,碍于人情又不能逼迫,结果也吹了。因此有“钱上往来最好不要牵涉亲戚”的说法。
类似做法,直到今天的中国,也仍然适用。
没有亲属关系的朋友
亲密的血缘社会中,维持他们交易的是相互馈赠方式的人情关系,这种关系无法在互助组织中厘清权利和义务。于是有了当场清算的需求,就像乡村赶集一样,在离开村子的一片空地上,各地的人都到这个特定地方,抛开原来的关系,一切交易都是当场算清。因为陌生人的当场算清牵涉不到其他社会关系。
血缘关系之外的商业活动形成了——新的村落共同体
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寄籍在血缘性社区边缘上的外人成了商业活动的媒介。”
那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很难插进亲密的村落社群中,因为不被视作自己人。也因此,他们在乡土社会中寻找到了适合他们生存的特殊职业。比如,“新客”在村子里开店面,进行买卖活动。
在血缘关系不发达的村落中,基于地缘建立的人情关系和互助关系逐渐形成了村落内部最为重要的两种社会关系,这样的村落也成为了地域意义上的人情圈和互助圈。
“随着社会变迁,不同的个体和民族在适应新社区的过程中,选择放弃自己以前的一部分交往方式和文化模式,最终整合成一个新的村落共同体。在趋于同化的多民族移民村落中,各民族的文化变迁及其部分文化的最终消亡也是一个必然趋势。”(变迁与互动:移民社会中的人际交往和民族关系——基于一个多民族移民村落的个案考察 作者:韩杰,李建宗)
写在最后
在血缘和地缘的影响下,虽经历千百年的历史变迁,但形成的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中华文化,却历久弥新,深深烙印在了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内心深处。
也因此,我们无论身在何地,都能找到自己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