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者无畏,可无畏者不知不觉还真的违法了。
我负责公司新品的采购,价格、产地领导反复交待属于商业机密,在公司要严格保密,我也谨记在心。
同事小叶负责原料采购及给客户发货,同是采购,所以对于小叶我没有避讳,当他要给客户发货时询问老板发哪里的货,老板立马责怪我泄露了公司的机密。我和小叶都一脸懵逼,“连我都不能知道吗?”这是小叶的原话,我立即坦白告诉老板因小叶要发货所以只有小叶一人知道,公司其他人员并不知道,老板这才息怒。
自此,我便谨慎行事,既然被敲了警钟再犯这样的错误就太不应该了吧。
供应商邮寄的发票快递送到公司的时候,我在化验室做实验,看到已签收的通知,我也没在意,同事帮我签了吧,互签快递很正常。
可我回到办公室看到快递并没有在我的办公桌上,发票竟然在公公区域的办公桌上,我的娘啊,这谁路过不是一眼就能看到了。我赶紧收起来,我这同事为啥没经我允许私拆我的快递呢?真让人不省心。
我仔细观察这个同事看她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她看到其他同事的文件类快递直接拆开,是发票就直接交给老板娘,其他人没有觉得不妥,倒是因为客户合同文件她收到了就放在公公区域的办公桌上被同事质问合同到了为啥不通知,她狡辩说刚收到。
我断定她并不是故意而是无意识的认为自己在做好事,由于她强势而又脾气坏,我在想怎么合理的提醒她而又不伤和气。
第二天,另一个小同事收到别人的快递也直接拆开了,我惊呆了,这是公司的传统吗?为啥都是这番操作,我开玩笑的提醒这个小同事他不以为然。
思来想去就和另一个相对稳重的同事小王讨论这个事,小王觉得我应该直接提醒拆我快递的小朱,他会提醒另一个小同事。我告诉小王我直接提醒的结果肯定是以后她不拆我的快递,但其他人的继续,因为老板娘都没有说过不妥,她还会觉得我多事。我认为这事老板娘提出来最合适,大家都不伤和气。小王(老板娘的外甥女婿)同意了他直接和老板娘说这个事。
第二次,供应商的发票快递竟然还是同样的命运,摆在同样的地方,我心里虽然觉得不舒服,因是第二次发生没觉得太大的意外。
下定决心找时间一定要和她说说这个事,却不知不觉又忘记了。
为了有理有据说服她,我还真找到了私拆他人快递是违法的说法。
私自拆开别人的快件,会产生什么后果?
快件上有收件人的姓名和电话,但邮送员到地点后却允许不是收件人签收了。然后,签收人不注意就拆开了这快件。后来,收件人找上来闹事,请问,如果继续下去,后果会如何?
我国宪法有明确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及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对于被别人拆开的快递,收件人有权拒绝签收。但一旦签收,即初步认为快递包装完好。这种情况下,如果收件人认为快递被别人拆开,需要提出证据证明他人拆开快递的事实。如果无法证明,则法律上视为收件人接收的货物包装完好。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快件的行为严重危害快件安全,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以及用户合法权益,相关行为人依法可能承担的责任有:
一是行政责任,《邮政法》第71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8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是刑事责任,快递企业从业人员以外的社会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快件,应根据《刑法》第252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有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私自开拆他人快件,是指未经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同意,在寄递途中非法开拆他人快件的行为;隐匿他人快件,是指擅自将他人快件予以截留藏匿而不投送给收件人的行为;毁弃他人快件,是指擅自将他人快件予以撕毁、湮灭或者抛弃,致使收件人无法收到。
看过法律条款,那我就一定要提醒她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违法而不管吧。
今天,我就坐在办公桌前,快递员拿了两个快递直接交给同事,同事拆开读了出来我才知道是我的快递,这真是让人是可忍孰不可忍啊,我告诉她:“发票给我吧”,她说:“我直接给老板娘吧”,我断然拒绝:“我想看下”,她把发票交给了我,虽然我们一前一后的交给了老板娘,于我是不一样的。
等办公室只有我们两个人时,我说:“你当着我的面拆我的快递这样不合适,我知道你是好心所以提醒你以后不要拆我的快递,希望你不要多想”,她不屑的开始狡辩:“我没有拆过你的私人包裹吧,公司的发票怎么还不能拆了”,我就知道她会这样说,我立马严肃的说:“那我这样说吧,未经允许私拆别人快递是违法的。”她不可思议的反驳:“拆公司发票快递还违法了,那你报警啊”,我平静的说:“因为没有造成什么损失,我才只是提醒你,收到别人的任何快递即使知道是发票没有别人允许我也不会拆,这是常识,你拆我的快递让我不舒服”她终于不耐烦了:“我不想讨论这个话题了,以后你的快递我不签收了,也不拆了”,我满意的回答:“好的,谢谢。”
这样的结果是意料之中,也是我能掌控的结果,虽然我不愿意伤和气,还是伤了,结果达到了,还是好的。对于我来说,终于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也是一大进步呢!或许,以后善意的提醒语气更柔软些更容易让人接受吧。
90后的优点就是说完就过了,70后的我也是如此,她出去一趟,或许查了网站,或许不以为意,回来又和我搭话,我也像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冰释前嫌了。
不知不觉违法了,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哦,所以,凡事要三思而后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