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开头,马斯洛就解决概念问题,对“自我实现的人”给予多个维度的定义,我想,他是想从不同的角度阐明“自我实现的人”的本质。
定义1:自我实现的人,即更为成熟、更为完满的人,是在他们的基本的需要已得到适当满足以后,又受到更高层级的动机——“超越性动机”——的驱动的人。
定义2:自我实现的人实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感到焦虑、空虚和孤寂,也不会有自卑感或卑微等不健全的感情的人。
定义3:要是将人的基本需要假定位人类个体唯一的动机,那么可以说,自我实现的人不过是“非驱动”的人。
定义4:自我实现的人是恬然自发,天然情真的人,他们比其他人更易于把握自己的真性。
定义5:自我实现的人(1)是完全健康、没有疾病的人;(2)是基本需要已经充分满足的人;(3)是能主动积极地运用自己的能力的人;(4)是为一些他们所为之奋斗,为之求索并奉献忠诚的价值所激励的人。
自我实现的人的这些更高层级的动机和需要可以称之为“超越性需要”。但超越性需要并不是在基本需要满足后就能自然而然地得到保证。
每一个自我实现的人都献身于某一事业、号召、使命和他们所热爱的工作,也就是“奋不顾身”。这种赤诚和献身精神的明显特征是热情、慷慨和对工作的深厚感情,人们完全可用天职、召唤、使命等古老的词汇去描述它们。甚至可以用“注定”或“命运”这样的词汇去描述。也可以比作宗教意义上的祭献,即为了某一特殊使命、某一超于个人之外的事业或比个人更为重要的事业,为了某些不夹杂私利、某种与个人无关的事业而牺牲自己或敢把自己奉献给“圣坛”。
对于追求做自我实现的人而言,最为理想的是,内在的需求与外在的要求契合一致,“我意欲”也就是“我必须”。内在需求可以说是人内心的反应,是人内在地感觉到一种与责任完全不同的自我沉迷。外在的要求是主体对环境的反应,对他人的命令的反应。在这种情形下,人所感到的是职责感、义务感和责任感,更多的是“我必须、我应该、我不得不......,而不是我意欲”。
在理想的情形中,一个人会发现自己的命运,而并不仅仅是为命运所左右、所规定、所裁决。一个人认识自己的命运时,仿佛实在不知不觉中等待着它。
这种理想的境遇(即内在需求与外在要求的高度一致)既引起幸运的种种情感,又引起矛盾心理和卑微感。此时会有幸运感、幸福感、必要的感恩感;对这一奇迹竟会出现的敬畏感,对自己竟会被命运选中的惊异感;骄傲中还有一丝谦卑。如果这种境遇发生在一对爱侣身上,那么在他们身上还可以感觉到为他人的不幸而惋惜的傲慢感。
在这一水平上已经超越了工作和娱乐的分离,工资、消遣、休假等等都必须从更高的水平来定义。
这样一种具有真正意义的人,就是他正在成为他自己那一类人,也就是成为他自身,就是实现了他的真实自我的人。对某一特殊职业来说,某人是这世界上最合适的人,而这一特殊职业对这人的天赋、才能、趣味来说也是最合适的。他就是这职业,这职业就是他。
对自我实现的人而言,工作和娱乐之间通常的习惯上的分裂已完全被超越了。在自我实现的人那里,在这样一种情景中,工作与娱乐没有明显的区别。他的工作就是娱乐,他的娱乐就是工作。如果一个人热爱他的工作,从中得到愉悦,这世界上再没有任何其它活动可与它相比。他热切地追求它,每次休息后都急切地回到它那里去,那么,我们怎们能说“劳动”是违反某人的愿望强迫他去干的呢?
这种热爱使命的人想把自己与他们的工作同一化(相溶合、一体化),并使工作具有自我的特征,成为他自我的一部分。在自我实现的主体那里,他们所倾爱的工作逐渐取得了自我的特征,与自我同一,溶合起来,成为一体。成为一个人的存在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自我实现的人所献身的事业似乎可以解释为内在价值的体现和化身,而不是指达到工作本身之外的目的的一种手段,也不是指机能上的自主。这些事业之所以为自我实现的人爱恋,是因为它们包含着这些内在价值。也就是说,自我实现的人最终所思恋的是价值而不是职业本身。职业只能是某种最高价值的载体、工具和化身。
另外的收获,知道了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之间的区别。即假设A是条件,B是结论。由A可以推出B,由B可以推出A,则A是B的充要条件(充分且必要条件)。由A可以推出B,由B不可以推出A,则A是B的充分不必要条件。由A不可以推出B,由B可以推出A,则A是B的必要不充分条件。由A不可以推出B,由B不可以推出A,则A是B的不充分不必要条件。简单一点就是:由条件能推出结论,但由结论推不出这个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充分条件。如果能由结论推出 条件,但由条件推不出结论。此条件为必要条件。如果既能由结论推出条件,又能由条件 推出结论,此条件为充要条件。
2017年11月19日晚于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