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工作中,遇到一件不开心的事,心遇到了传说中的小人,当面笑嘻嘻,背后讲坏话。当我发现这一情况时,心情特别糟糕。于是,当天晚上回家,把遇到的事写了下来。
过了几天,我正苦于无写作素材时,突然想到了这件事,于是就把发生的事,改变了故事的时间、人名、地点。当然,对于我不喜欢的那个人,用了尽量丑化的外貌描写,因为这样写了之后,我感觉老开心了。写完后,发给了编辑。不想这篇文章竟然让我得了些散碎银两。
事后,我发现,原来金镛先生也这样干过,把他不喜欢的人,写进小说中,还赚了版税。到此,我决定以后,遇到不开心的事,都写成作品,一来可以解气,调节心理,二来可以挣点稿费。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