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太多关于吴秀波和陈昱霖事件的评论,有很多评论看得我心理很不舒服。
首先,对于一面倒的对吴的批判,我觉得疑惑:报警举报一个对自己实施了敲诈勒索的人,真的是做错了吗?诚然,吴是一个渣男,但他在出轨养小三的时候就已经渣了,不必等到把小三送进监狱的时候才来骂他是个渣男。
公众对于他这一行为的反应如此之大,我私以为,其一,这大概是因为这一行为违反了我们潜意识里所认为的“江湖规矩 ”。这里所说的“江湖规矩”是指什么呢?在大多数人的观念里,这种事吧,它得“私了”,而你却报了警,这就好像是,在江湖上,两个江湖中人有了矛盾,江湖规矩是大家约好打一架,结果你却告到了衙门,用武侠小说里的话来说,就是“投靠了朝庭”,江湖中人纷纷为之不齿。
其二,是女性在大众观念里的弱势地位。观当事双方,一个是大明星,一个是普通人;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一个出事了照样过得风生水起,一个却过得凄凄惨惨戚戚。舆论自然偏向弱势的一方,然而,在这件事里,弱者并不总是有理哦。如果犯罪事实确实存在,那么报警行为并没有错。听起来很冷漠是不是,然而很抱歉,这就是事实。试想一下,如果在这种事情中,男女角色对调一下:女的出轨找了个男小三,男的以爆光隐私为要挟索要巨款,女的拒不妥协把男的送进了监狱。(而社会观念对女性出轨的批判也会让这个“渣女”付出代价),这么一想,好像有点解气有木有?
在那么多评论中,尤其让我感到不解的是:有相当一部分人说“这个女孩陪伴你六七年,最后却被你亲手送进了监狱。”听听这个语气:“陪伴”,用上了“陪伴”这个词,好像瞬间变得温情脉脉起来了呢,似乎变成了一个“痴心女子负心汉”的爱情故事了呢!
亲,你还记得这个男人是个有妇之夫么?还记得这个女人是在介入别人婚姻家庭么。只有他老婆才配甪上“陪伴”这个词,这俩人之间,说难听点,那叫“苟且”!两人合伙干坏事,完了一个人要拆伙了,另一个人说行吧,但你要付出代价,那一个人不愿意呀,那咋办呢?一想,反正虽然都是坏蛋,但你的坏犯法,后果比我的可严重多了,找警察叔叔来解决吧。这也给广大小三们提了个醒:做小三的风险不仅是像常见的社会新闻那样“原配当街暴打小三”这种程度而已哦,文明人的处理方式才叫历害呢!若出轨的老公对小三“有情有义”了,用夫妻共有的钱来供给小三(不管是要挟也好,包养也好),这难道不是更渣的渣男么?(叫我这种“原配党”来看,小三的下场是有了,渣男的下场在哪呢?坐等吃瓜。)
太多人只靠情绪来说话,而不去考虑事情本身。我们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很多这样的事,事情“合理合法”的”,但难免让人觉得“无情无义”。在我看来,“情义”只能用来维护我们内心世界的平衡,而最终,“理法”才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