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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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条狗。
一条流浪狗。
很久以前,我也是一个有家的孩子。主人是两个高校的学生,一男一女,对,就是人类口中说的情侣。在我还是一条小奶狗的时候,就把我领回了家,学校外的廉租房。
两个人每天在屋里,打情、骂俏,吵吵、闹闹,做着情侣间该做的事,过情侣间该过的生活,讨论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喜欢男孩女孩,将来上哪所幼儿园。然后,给我喂狗粮。
“人类谈恋爱,真是麻烦!”每次吃完狗粮我都会在心中暗想。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个夏天,他们毕业了。
“我妈说希望我能嫁一个我们家那边的人,而不是一个外地的穷小子。”
“好,我明白了。”
这是他们小屋里最后的对话。
毫无意外的,我被主人弃养了,毕竟他们连爱的人都能够丢弃,何况我只是一条没爹没娘的混血中华田园犬。
从此,我无家可归,我成了一条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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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北方只有狼没有狗,狗到了北方就能变成狼。于是,我开始了一条狗的旅程,一路往着北走,我不可想再当一条可以被人随意丢弃的狗。
我也是一条善良温顺的小狗,一路上有不少好心人会给我投食,很谢谢他们。但生存从来没有容易二字,更多的我要跟其他恶狗抢食,为了一根小小骨头争得头破血流是常有的事。
所以后来,我也变成了一条恶犬,当恶犬总比当饿犬好。骨头抢不到就只能吃屎,更有时候甚至连屎都抢不到。
有时候,一些人类会故意把残羹剩饭扔到狗群中间,看我们打架取乐,无所谓,我还是会拼了命冲上去。那些东西在人类眼里也许只是没有用的垃圾,但在流浪狗眼里,那就是命,即使被嘲笑,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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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走了多久,走过一个又一个城市,我来到了一个叫B城的城市。依稀记得女主人就是来自这个城市的。我不是要找她,只是刚好经过。
我知道我最终要到北方变成一头狼,只是在此之前要吃一些苦。
每到一个城市,我都会先去那里的城中村。商店里劣质音响播报的促销消息交杂,各种走鬼小贩、都市白领、街角边打扮妖艳的站街女,走在这里我才不会显得格格不入,因为我们都不属于这个城市。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城中村的食物比较多。某一个阴暗潮湿小巷里的垃圾桶里可能就藏着一个宝藏。
午夜,我在垃圾堆翻找食物,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嗯嗯,知道了。我陪客户喝酒呢,在五星级的大酒店,可豪华了。”
“你快早点睡吧,我一点儿事没有,这都几点了您看看。“
”好好好,等过年我就跟真真一起回去看您哈”
……
可他分明坐在小巷里,手上拿着一罐廉价啤酒,身边散落着一堆瘪了的空酒罐。虽然眉间多了些沧桑,胡渣也长了起来,运动服变成西装革履,但是不用看,听声音就知道他是我以前的男主人。
挂完电话,他还在摆弄着手机,似乎是要给谁打电话。
“告诉你妈,我很快就能买得起房了!”声音歇斯底里,然后把手机狠狠的摔到墙上,嚎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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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流浪狗不需要爱情,我暗暗庆幸道。
然后头也不回,一路向北。
插图 | 网络
作者 | 牛杂萝卜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