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亍頔
遥望夕阳余晖,思索着家的概念。
当我还是孩童时,任性如《花千骨》中的倪漫天,只有融合我的意愿,任我欺负,才能愉快的玩耍。那次,邻家哥哥实在忍无可忍我的脾气,终于把我气到汗毛直立。具体因为什么事情而起的争执,我已记不清,只记得我非常生气的说了句:“你给我滚出我家。”邻家哥哥也是毫不客气的反驳着:“我又不在你家,我不走。”“这不是我家,难道是你家。滚出去。”我一听,火气是更大了。“这不是我家,但也不是你家。是你爸爸的家,你没有资格赶我走。”邻家哥哥是脸不红心不跳的缓缓道来,想来是打定主意要挫一挫的我锐气。他的言语,成功的激发了我火爆的公主脾气,“我爸爸的家,就是我的家。我没资格?你更没资格,滚出去。”“你爸爸的家,不是你家。这里以前是你爷爷的家,现在是你爸爸的家,将来会是你弟弟的家。跟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你没有资格赶我们走,知道吗。你只是寄宿在这里,总有一天你要离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听说过吗?而且,我的爸爸跟你的爸爸是兄弟,兄弟一家知道吗。你说,我是不是比你更有资格呆在这里。”邻家哥哥一口气说完这一长串,简直把我气得火冒三丈,又哑口无言。于是,这段生命中的小插曲,就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让我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觉得自己是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兜兜转转、来来回回,再次回到这个小村庄,物非人也非。却让我对家的概念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
夕阳余晖的小山下,那栋独门独户的小楼,屹立在那儿数十载。从一个家族、五兄弟的土房子,变成了两兄弟的红砖房,在变成了现在的那栋独门独户的小楼。大哥成家时,下山盖了所红砖房子,后来改建成了红砖小楼;二哥很长一段时间都住在山上的老房子,后来把我家公路旁的地买下,盖了现在的住房;老四成亲后也去公路旁盖了所房子;老五、跟老三在我记事起就住在那所红砖房子里,在我读小学的时候老五意外故去,其妻带着儿子搬到小镇上去了,从此很少回来。一个家族,五兄弟,都有了自己的家。原来的大家庭所在的地基,只有老三的小楼房屹立在那儿。但他们每年过年的时候都会相聚前往祭拜自己的先祖。后来,老大仙逝,老二、老三、老四都已相继老去,自己的子女也都成家立业。但每年过年时的相聚,依然是不变的传统。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那个无形的家、那个曾经养育着他们五兄弟的家的存在。
父亲母亲不在了,曾经住过的房子也不在了,但只要是兄弟姐妹们相聚在一起,那个家就还在。
城市里的人们兴许无法理解,甚至还会嘲笑农村人的可笑。嘲笑他们:自己长年在外,生活都艰难,却还要花上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在农村盖所空房子。土生土长的城里人,怎懂得农村人的苦?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怎懂父辈们的那点儿向往?不过是落叶终归要归根。
随着时代的发展,城里的房子变成了商品,一块地基上住上了上百户人家,这些房子随时都会再次变卖。家的概念,在城市似乎越来越模糊了。就拿北京举例,很多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改革开放不久,应城市发展需求的改革政策要求,搬离曾经的四合院后,终其一生无家可归,居住在五环外的一二十平的小屋里。这也算是家的话,那还是乡下人幸福些。当然,待到有的更宽敞、更漂亮的商品房,也是能毫不犹豫的搬离的。这时候,家的概念,不过就是一个可以居住的小屋。可随时能变卖的商品,又怎可称其为家呢?
离开小镇,走遍天下,只为寻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但走遍天南地北,在城市里生活的这十来个年头,越来越不晓家为何物。十年前,初读《穆斯林的葬礼》时,怎么都想不明白梁冰玉在英国已经拥有了一个自己幸福的家了,为何还要回来。后来,以为那是远离祖国,思念祖国大地的大爱。其实,只不过是想家了而已。那个曾经养育过她的地方,是家更是根。离根的孩子,就算幸福美满,内心也会被孤寂常伴。这是年轻人无法体会得到的,也是梁冰玉为什么会不顾一切的选择回归故土的原因。离什么,都不能离根。
我还记得,在我十九岁那年,认识了一个四川的小警察,警察叔叔初为人父,与我谈起乡村与城市,母家与小家。我还曾随口说过,在城市里拥有一个自己的房子,在乡下也盖一个自己的小洋房让父母住着不就可以了嘛。当年的叔叔还在笑话我天真,不知如今他是否真如我所说,在乡下盖了所小楼呢。
原来,我那么小就认识到了家的概念。父母守着根,自己在外奋斗,终有一天还是会落叶归根的。
其实,农村人比城里人更幸福。他们更看重家,也就是根。一个家族,总要有个人守着根。其他人,无论走到那儿,都离不开那个根的牵引。只要想到根的存在,那个养育过自己的家就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