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飞来自重庆,偏远山区的孩子,十五六岁的年纪,乡音很重,稚气未脱,上唇却留了两撇刻意修饰过的胡须,与其说是胡须,不如说是一层细细密密呈淡黄色的绒毛。
据他自己介绍,初三没毕业,因为和社会上的混混抢女朋友发生多起激斗,被学校除了名。他的老家民风彪悍,男人尚武好斗,祖上又是袍哥大佬,爷辈为解放重庆立过功,父辈脾气暴烈,参军打过仗负过伤,在当地派出所工作。如果父亲死在战场就好了,他如是说。
小飞通过同乡关系的运作,成了夜总会招待,也就是包房服务员,几个月后,当了服务员领班,成为公司干部。小飞灵动礼貌,讨人喜欢,和我走得近,他请教我一些关于公司和社会上的事,我也是无话不说,也愿意为他充当说客,为他牵线搭桥。他见面一口一声大哥,递烟过来必须给你恭敬的点上,不能推辞。
后来他离开公司,做了社会大哥,手下一帮黄毛小弟和一群莺莺燕燕,待我仍然如故,害得我经常躲着他,自觉难以接受他的礼敬。我在外面吃饭,只要他知道了,有空就过来喝几杯,提前埋了单,没空也要派个小弟结账,如此多回之后,我还特意给他打电话,诚恳地告诉他,兄弟间不要那么客气,我就是一个小小内保而已,何德何能,真没那么大的面子。他却哈哈大笑,说我永远是他大哥,就算我去街头要饭了,也是他大哥。那次在电话里小飞说了很多很多,聊了两三个小时,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他最后说,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以后的事谁也说不清。有吃就吃,有喝就喝,兄弟一场,别说客气话。
我惊讶于小飞的成熟,也惋惜他的玩世不恭,之后也劝过几次,当然无法阻止他的轰轰烈烈。他是风,是电,是火,是光,他是神话,他喜欢唱那首歌,做人走路也像风一样。小飞在海滨城市的名气越来越大,参与各种生意,宾馆酒吧游乐场游戏机垃圾回收不一而足,貌似什么都做,又貌似什么也没做。酒场上的客人也越来越神秘,我也被逼着去陪了几次酒,酒桌上车水马龙,尽说些不知所以的话。醉醺醺睡到第二天下午醒来,口干舌燥,饥肠辘辘,也记不清昨晚结识了什么人,和哪些人碰过杯,实在不堪其苦,发狠坚决不去了。
我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小飞大概已二十五六了,上车前我给他打了电话,他仍然像风一样呼啸而至,他的小弟们前呼后拥,五颜六色。他塞给我一沓票子,我死活没要,我严厉警告他,说别用钱侮辱我们的兄弟情分的话才算作罢。他一再苦劝我留下,可以留下帮他,也可以另谋去处,他会竭尽所能等等。我希望他见好就收,做个正经生意人,我知道我劝不了,他比我更懂。
多年后,有消息说,小飞的小弟闯了大祸,他用义气和兄弟情去解决,命虽然保住了,但落下终身残疾,出医院就回了老家,一切化为乌有。
“你是电,你是光
你是唯一的神话,我只爱你
you are my super star,你主宰
我崇拜,没有更好的办法
只能爱你,you are my super 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