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读
对于重大钱财的归属权分配问题,亲姐弟之间需要白纸黑字吗?
或许有人认为,亲姐弟之间,口头承诺就好了。如果双方的关系一直维系的很好,口头承诺自然没有问题。但事实上,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
二.案件简述
李小薇,李小伟,李小杰是三兄妹,父亲早已病逝,由李母一人抚养成人。2000年李小伟因意外事故伤残,李小伟家人遂与李母共同居住。2004年,在李小薇、李小杰不知情的前提下,李小伟通过诱骗的方式将李母名下的唯一房屋直接转至李小伟名下。2018年,因李母与小伟的妻子闹矛盾导致李母被赶出家门,李小薇、李小杰遂轮流照顾母亲,并主张将李母的房屋进行出售,经查询才发现房屋已被过户至李小伟名下。经两兄妹的强烈要求,李小伟同意将房屋出售,并就卖房所得房款达成以下分配方案:李小薇得20万,李小伟得45万,李小杰得25万。买方把房款打进李小伟账户,由李小伟分别转账给李小薇和李小杰。
买方转钱后,李小伟并没有按照约定将钱分别转给李小薇和李小杰。在李小薇的催促下,李小伟转账18万给李小杰,应给李小杰的7万以及李小薇应得的20万,李小伟以钱花光为由,迟迟没有支付。但,李小伟给李小薇出具了一张【借条】,说明在【一年内】支付应给的20万。
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交付完成前,可以撤销赠与。在法庭上,李小伟咬定借条上的20万,是【赠与】,现在要撤回赠与,不再支付。
三.法院判决
通过黄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收集相关的借条,短信记录,微信记录,银行转账明细,房屋买卖合同等证据,经法院审查认定如下事实:
1. 对于房款的分配,四人达成一致
2. 李小伟因挪用房款,暂时无法支付李小薇应得的20万,以借条替代,并约定一年内支付(现已逾期)
3. 李小伟在出具借条时,是有民事行为的成年人,未被胁迫或者欺骗
4. 在借条到期后,对于李小薇的催收,李小伟无异议
综上,法院认为,李小薇与李小伟之间【赠与关系不成立,借贷关系成立】。判令李小伟五日内支付李小薇20万以及逾期的利息。
四、律师建议
在日常生活中,关于财产分配事宜,各方口头协商分配方案后,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草拟完整的协议,对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任意一方反悔,而导致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