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的村庄都讨遍了。一天,李氏带着一双儿女到了她二姐的村庄。明知二姐家宽裕,因其三个儿子都是劳动力。可她依然带着孩子过了桥,绕过了二姐家。
桥那边有个大户。高大的房子白墙黑瓦,四周有高高的围墙。李氏携儿女从院门进入,正待进屋,突然冒出一条大黑狗,朝着娘仨狂吠,那狗呲牙咧嘴,似乎要将他们生吞。
两孩吓得大哭,狗吠得更凶,而且朝他们步步紧逼。李氏慌了神,一边安抚孩子,一边用木棍赶狗。可狗仗人势,也天生嫌贫爱富,哪会把落魄的讨饭人放在眼里。李氏左抵右挡,眼看招架不住,她流着泪大喊:屋里有人吗?狗!狗!狗咬人呀!
好一会儿后,终于有一位慈眉善目的老佣人出来了。她立马把大黑狗唬住,还给了他们一升米。惊魂未定的娘仨在老佣人的护送下,快速逃离了那个富家大院。
回家当晚,小女孩几次从梦中惊醒,哭嚷着:狗咬人!李氏哄着孩子,潸然泪下。从此,他们再也不敢进大户乞讨。
待到秋凉,大水已退尽。李氏便不再乞讨,在外流浪三个多月的丈夫也带着儿女回了家乡。现在他们必须在地里种些薯类与蔬菜,也常到河沟里捕捞鱼虾,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一个有阳光的冬日,树上的喜雀在叽叽喳喳地叫。“喜雀叫贵客到”。上午,陈家三伯那嫁到镇上的女儿来了。她是来给李氏二女儿友说亲的。
友当时虚岁十三,却长得高挑水灵,个头早就超过了娘。她是李氏女儿中长得最标致的。不仅人美,其手艺也了得,小小年纪做的布鞋像碗一样圆范精致,令人赞不绝口。
李氏的大姐曾想让友作自己的儿媳,亲上加亲。无奈友不喜欢表哥,她也从此不敢到表哥家去,总觉得对不起大姨妈家。
这次堂姐上门说亲,说的是镇上一家开纸铺的大户人家。说男孩读了不少书,能写会算,已是店铺的掌柜了。友听了红着脸不作声,算是默许了。
其实,友也认识不少字。先前,家里请了私塾先生教三伯家两个儿子与自己弟弟的时候,她常扒在窗外偷偷学。可惜家人不让她读书。因此她认为,有文化的人是令人敬慕的。
男方对友甚是满意。不久,堂姐将一个十四五岁的白净少年带到了陈家。看到那腼腆文静的小帅哥,友心花怒放,却表现得羞羞答答,端杯茶也手足无措面红耳赤。
很快商定,婚期定在第二年正月初八。娶亲那天,男方那浩大的迎亲队伍中,牵有两匹马,那是专为新郎新娘准备的。
新郎十七八岁,身材高大,穿着簇新的礼服,戴着眼镜。但仔细一看发现脸上有些麻子,有只眼睛也不正常。显然,这不是上次那个少年。友穿着大红嫁衣坐在房里并不知情,可妹妹琼(陈阿婆叫琼)看出来了,她马上对娘说,噫,这个人不是先前那个哩!
李氏快速打了琼一下,别乱讲!友呢,头上顶个红盖头,也根本没有去看新郎的模样,便被那支热热闹闹的迎亲队伍拥上了马背。
回门之日,那个戴眼镜的新郎骑着马携友拜访了岳父岳母。李氏把友拉到房里,定定地看着,看着女儿那双红红的眼睛,四目相对,友的泪又来了。
母亲柔柔地告诉她,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友含泪点点头,而后告诉母亲,先前来家的男孩是丈夫的弟弟。婆家确实富有。吃过午饭,这对年轻小夫妻又骑着马回镇了。
自友嫁到离家二十多里的镇上后,李氏的负担更重了,毕竟一家六口的衣服鞋袜都必须自己一个人动手了,但心里空落落的。
一日她带着琼到了镇上,问清了女婿家的住址。便让琼去看看友,并嘱咐,千万不要说娘来了。如果人家留你就住一晚,明天自己回。不留,就快点出来,娘在这儿等一个时辰。
琼很快见到了友。友白了也瘦了,大概是想家吧!午饭,姐俩在房间吃,饭菜是由厨子端进来的,大鱼、腊肉、香干子、还有些叫不出名的……比家里过年还丰盛。饭后,友拿些花生糖果给琼吃,姐妹俩一直呆在房里快乐地交谈着。
琼说,进门时,她看见了戴眼镜的姐夫,他正低着头扒算盘。友说,他一天到晚都在柜台上忙,自己却很闲,整天在房间里做些活计。说着,将已做好的几双布鞋拿出来用土黄色纸包好,放进蓝色布袋里,告诉妹妹过几天带回家去。
娘要我明天就回去哩。啊?友也不便多留。第二天,友将七岁的妹妹送了好远,一直到妹妹踏上那条朝向家的方向的笔直的大路才停步,而后久久地站在原地目送着。直到再也看不见那小小的身影,才流着泪转身。